货币银行学第5、6章.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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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金融机构体系 前 言 一、金融机构的内涵 金融体系:金融体系是有关资金的集中、流动、分配和再分配的一个系统。 它由资金流出方(资金盈余单位)和流入方(资金短缺单位),连接这两者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以及对这一系统进行管理的中央银行和其他金融监管机构共同构成。 本章重点介绍金融中介机构。 金融中介机构:是介于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挥融资媒介作用的机构。 特点:其资产是由金融工具组成,其业务活动集中于金融工具的持有和交易。 包括: 1.以追求利润为目标,以经营货币资金为对象的特殊企业。 2.以调控货币供应量为目标的中央银行。 二、现代金融中介体系 现代市场经济国家的金融中介体系是一个由两级银行体系构成的金融体系: 中央银行为核心,商业银行为主体,其他金融中介机构并存的多元化发展的趋势。 第一节 西方国家的金融机构体系 由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各类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构成。 一、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是一国金融体系的核心。专门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统一管理金融活动并代表政府协调对外金融关系的金融管理机构。 二、商业银行——存款货币银行 是以经营工商业存、放款为主要业务,并为顾客提供多种服务,以利润为其主要经营目标的金融机构。 以吸收存款为主要负债,以发放贷款为主要资产、以办理转账结算为主要中间业务,直接参与存款货币的创造过程。 特点: 可开支票的活期存款在所吸收的各种存款中占相当高的比重,商业银行的存放款业务可以派生出活期存款,增加货币供应量。 (四)专业银行 是指专门经营指定范围业务和提供专门性金融服务的银行。 特点:专门性、政策性、行政性 主要有:投资银行、储蓄银行、农业银行、抵押银行、进出口银行等。 1、投资银行 指专门对工商企业办理投资和长期信贷业务的银行。 资金来源与商业银行不同; 主要业务:对工商企业的股票和债券进行直接投资;提供中长期贷款;为工商企业代办发行或包销股票与债券;参与企业的创建重组和并购活动;包销本国政府和外国政府的公债券;提供投资和财务咨询服务等。 2、政策性金融机构 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指那些由政府创立、参股或保证的,不以盈利为目的,专门从事政策性金融活动,支持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全面进步,配合宏观经济调控的金融机构。 特征: 1、不以盈利为经营目标,而是为了实现政府的政策目标 2、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家预算拨款、发行金融债券、向国内外金融机构借款。 3、资金运用以发放中长期贷款为主,贷款利率较低。 4、贷款重点是政府产业政策、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中重点扶植的项目。 主要有三类:开发性金融机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 (五)非银行金融机构 主要有:保险公司、 信用合作社、 金融公司、 投资基金、 邮政储蓄机构、 养老或退休基金会、 信托公司等。 第二节 我国的金融机构体系 (一)银行的建立 中国无产阶级最早的银行是1928年2月广东海陆丰苏维埃人民委员会建立的劳动银行。 1931年11月,在江西瑞金成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这是社会主义银行的雏形。 1948年12月1日,成立中国人民银行。 1、没收官僚资本银行 2、取消外国在华银行特权 3、对民族资本的私营金融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4、合并解放区银行,建立统一的社会主义国家 银行 5、建立和发展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 (二)金融体系的发展 1、单一的国家银行体系(1948年——1978年) 中国人民银行办理一切银行业务 缺点:统得过死,不利于调动基层银行的积极性。 2、多元混合型国家银行体系(1979年—1983年) 优点:按专业分工,专业比较明确固定,信贷工作容易做好。 缺点:强调分工和独立,没有解决如何集中统一,加强宏观控制的问题。 3、中央银行体制下的银行体系(1984年以后) 我国的金融中介机构,按其地位和功能大致可分为四大类: 第一类是货币当局,也叫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 第二类是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又可分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以及住房储蓄银行。 第三类是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保险司,股份制保险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及农村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 第四类是在我国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包括外资、侨资、中外合资的银行、财务公司、保险机构等金融机构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业务分支机构和驻华代表处。 了解: 我国现行的金融机构体系 一、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领导的、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是国家机关。 194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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