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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标代理资质的规定
招标代理机构可分为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药品招标代理机构、科技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六类。
1、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管理主体: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负责从事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机构资格的认定工作。
法律规定:《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附件1)规定,获得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可以从事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中央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含国债)、专项建设基金、国家主权外债资金和其他中央财政性投资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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