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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相关法律法规解读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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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 ( 5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 6 ) 劳动报酬 ; ( 7 )社会保险; ( 8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 护; ( 9 ) 法律、法规规定 应当纳入劳动合同 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法 2 、约定条款 ( 1 )试用期 试用期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 三个月 以上不满 一 年 的,不得超过 一个月 ;一年以上 不满三年 的, 不得超过 二个月 ; 三年以上 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 限的劳动合同,不得超过 六个月 。 试用期工资 :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 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 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 ( 2 )服务期 ( 3 )关于商业秘密保护及竟业限制的规 定 劳动合同法 四、劳动合同的 履行和变更 (一) 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的履行 , 应当遵循实际履行、亲自履 行、全面履行和协作履行的原则。 (二) 劳动合同的变更 劳动合同法 五、劳动合同的 解除和终止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 提前 三十日 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在试用期内提前 三日 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 除劳动合同; 企业经济性裁员: 经济性裁员属于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情形。 劳动合同法 用人单位以 暴力、威胁 或者 非法限制人身 自由 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用人单位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 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合同法 六、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 用工 (一)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指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 订立劳动合同后,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 劳动的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 在劳务派遣三方关系中,劳务派遣企业与被派 遣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二)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 小时计酬 为主,劳动 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四小时 ,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 二十四小时 的 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不设立 试用期 ;非全日制工 的工资以 小时 计酬,且支付周期不超过 十五日 ;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关 系。 第五部分 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法 是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的法 律规范的 总称 。社会保险关系是指社会保 险主体在社会保险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 权 利义务 关系。 社会保险法 一、我国社会保险 覆盖范围 : (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 制度覆盖城乡全体居民。 (二)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覆 盖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三)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照本 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法 二、社会保险 的内容 社会保险包括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 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 社会保险法 三、社会保险的 经办机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办理社 会保险登记,注销社会保险, 按时足额 支 付社会保险待遇登记等事项。 社会保险法 四、社会保险 监督 社会保险监督包括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 部门, 财政部门、审计机关 对社会保险法 实施情况的监督。 社会保险法 六、法律 责任 不办理 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 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 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 一倍以上 三倍以下 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五百元以上三千 元以下的罚款。 工会相关法律法规解读 第一部分 工会法 工 会 法 一、性质 【 工会法是调整工会与国 工 家、工会与用人单位以及 会 职工和会员的关系的法律 法 规范的总称 】 工 会 法 二 、内容 (一)工会的权利 代表和维护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工会的义务: 遵守和维护宪法和法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 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支持企业、事业单位依法 行使经营管理权,对政府、企事业行政和职工群 众应尽的其他义务。 工 会 法 (三)工会组织 工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一 个有机整体。 1 、工会干部的 任职保障 ( 1 )调动工会主席或副主席工作的程序。 ( 2 )罢免工会主席或副主席的程序 ( 3 )工会干部劳动合同的规定。 工 会 法 2 、基层 工会组织 基层工会委员会是工会的基层组织,是落实工 会各项任务的基本单位。 ( 1 )设立条件。 ( 2 )建立程序。 ( 3 )撤消程序。 ( 4 )法人资格。 ( 5 )开展活动的时间。 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 从事工会工作,每月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 工 会 法 ( 6 )专职工作人员的 待遇 及基层工会 专职工作人员的 工资、奖励、补贴 ,由所 在单位支付。社会保险和其他 福利待遇 等, 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 7 )企业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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