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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设 计 收 集 资 料 清 单
1 目的
为了确保设计输入原始资料的准确、全面、有效,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 CPIDI 工程设计(含设备设计)各阶段和工程咨询,各专业资料收集。
3 收集资料内容
3.1 项目经理接受设计项目后,根据项目性质、设计阶段、时间要求等,对该项目设计收集资料作出安排。
3.2 专业负责人根据《设计基本资料收集提纲》选择本专业工程设计收集资料的具体内容,送交一份给项目经理。
3.3 由项目经理组织,对资料的收集内容进行评审。
3.4 小型项目可从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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