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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急预案广东安全技术职业培训学院 周耀(院长)目 录一、概述、法规文件二、事故应急预案概述1.1应急管理的概念 应急管理:为迅速、有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灾难,控制或降低其可能造成的后果和影响,而进行的一系列有计划、有组织的管理。包含四个阶段: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1.2应急管理的发展 新兴学科,伴随先进的安全管理理念,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快速发展,目前综合性的现代应急管理理论逐步形成。 国外应急管理简介1982 欧盟发布《重大工业事故危险法令》1986 美国发布《应急计划与社区知情法》1987 美国联邦应急管理署(FEMA)、环保署(EPA)、运输部(DOT)发布《应急计划技术指南》1993 国际劳工大会通过《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公约》1.3我国有关应急管理的法规文件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5 国务院发布《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5 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2006 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200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3号)2007《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应急〔2007〕88号)200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200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2009《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1号)2010《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2015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总局令第74号200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2013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9007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培训及考核规范AQT 9008-2012 2015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AQ/T 9009-2015广东省有关法规文件2002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08《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粤府办〔2008〕36号)2010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2010 《广东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粤府〔2010〕147号)2010《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安办〔2010〕5号)2010《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粤安监〔2010〕11号)2011《关于深入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安办〔2011〕22号)2012《关于修改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安监〔2012〕35号)《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十七条 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要求,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第三十三条 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应急措施。且需报政府部门备案。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七十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单位负责人应迅速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未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如前面的案例3,造成重大事故的,将按照第九十一条追究法律责任。《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四条 责任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法律责任。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九十一条 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2010年7月19日)此文件为最近若干年有关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围绕近几年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强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关于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第16条,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第17条,完善企业应急预案。企业应急预案要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并定期进行演练。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实行更加严格的考核和责任追究第29条,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 企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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