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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证券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证券业务的尽职调查工作,提高尽职调查工作质量,明确执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发行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尽职调查是指律师对拟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进行全面调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的法律情况,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为发行人公开发行证券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制作律师工作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的过程。
第三条 本指引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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