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国际航空运输法律研究.docVIP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国际航空运输法律研究 [摘要]国际航空运输中不轨旅客侵权是一种新型侵权行为,其特殊性和复杂性直接影响着该类案件的法律适用方法,而各国对于该类侵权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并无统一规定。文章认为鉴于航空器注册登记国的确定性和唯一性,国际航空运输中不轨旅客侵权案件应以适用航空器注册登记国法为一般原则,优先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并兼顾共同经常居住地法原则和最密切联系地原则。 [关键词]不轨旅客;侵权;法律适用;航空器注册登记国 一、国际航空运输中不轨旅客侵权概述 (一)不轨旅客的含义及其侵权表现。现如今,由于航空的运输便捷,越来越多的人更愿意以航空器作为交通工具,但由于其封闭空间的狭小、环境的不熟悉以及高空飞行的不适应等往往会使人易产生焦虑等情绪,进而易在航班上产生纠纷。国际法称这类旅客为“不轨旅客或有破坏行为的旅客(Disruptivepassengers/Unrulypassengers/Airrage)”。飞行器中的不轨旅客并非总是不受欢迎的人或是有犯罪行为的人,而是指拒绝遵守运行中航空器中的良好纪律、命令或机组人员的指示,扰乱其秩序,并对己身以外的其他人员造成不法侵害的旅客,其中被侵害者不仅包括同乘旅客,还包括飞机上的工作人员。①而其给同乘旅客非合同利益或法律赋予的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即为不轨旅客侵权行为。该行为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可以是乘客间的打架、性骚扰、攻击和在飞机上非法使用药物,等等。(二)不轨旅客侵权行为的特殊性。不轨旅客侵权由于国际客运的复杂性而具有区别于一般侵权行为的特殊性。一方面,由于国际民航运输跨越多个国家管辖区域,不轨旅客侵权行为本身具有国际性;另一方面,国际航班的旅客来源国的多样性使得受害者不仅人数众多,且其国籍各不相同。这些特殊性在客观上增加了侵权案件的复杂性和法律适用的不确定性。但是,国际社会针对不轨旅客侵权主要采取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而忽略民事赔偿救济,使受害者的合法权益“选择性失明”,这不利于维护航空器运行以及国际航空运输的安全。本文即从不轨旅客侵权的特殊性入手,就如何在民事救济中选择法律的问题进行讨论,希望能够为完善我国对不轨旅客侵权案件的规定提供参考。 二、国际航空运输一般涉外侵权法律适用的规则 国际航空运输中的国际性和旅客国籍的多样性使得国际航空运输中不轨旅客侵权案件与一般侵权案件有所不同,直接影响到该类案件中准据法的选择问题。侵权行为是一类复杂且种类繁多的法律行为,各国对其法律适用的规定并不完全一样,但总体而言,大概包括侵权行为地法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共同国籍国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②近年来,又出现了侵权行为自体法原则、对受害人有利的法律原则等一系列新的法律适用规则。(一)侵权地法原则。侵权适用侵权地法是国际侵权法领域最古老的准据法之一,指在国际侵权案件中侵权行为之债适用侵权行为发生地或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如法国、德国的立法都对这一原则进行了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第146条第1款以及《法律适用法》第44条也对其进行了规定。(二)法院地法原则。法院地法原则认为涉外侵权行为的成立与效力以及责任和相关的赔偿等问题应以法院地法为依据,该原则运用的广泛程度较少。鉴于该原则的适用会扩大国内法的适用,不合理地限制当事人的诉权,难以实现公平公正的目标,大多作为补充原则予以适用。(三)当事人共同属人法原则。当事人共同国籍国原则常作为侵权地法原则的补充,该原则的适用更多体现了法律选择的灵活性。大多数国家对此原则都有明文规定,如《瑞士联邦国际私法》133条及《波兰国际私法》第31条。虽然我国法律适用法规定共同经常居所地法,但本质上也是共同属人法原则的体现。(四)意思自治原则。瑞士的国际私法最早将意思自治原则引入到侵权领域,已成为侵权行为地法原则的补充原则。在侵权领域引入该原则具有一定的先进行,既能尊重当事人意愿,增加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确定性和一致性,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弱者群体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适用法》对意思自治也进行明确规定,将意思自治原则至于优先适用的位置,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五)最密切联系原则。美国《第二次冲突法重述》将最密切联系原则引入侵权领域,并在1963年的Babcockv.Jackson案中得到论证。最密切联系原则更注重对多种主客观因素的考察和价值权衡,其灵活性有效地弥补了侵权行为地法原则的僵硬,有利于个案的公平。③该原则的运用增加了侵权领域法律选择的弹性和灵活性。虽然我国《法律适用法》第2条将最密切联系原则作为一般规定,但是该规定是否可以适用涉外侵权法律领域仍然存在一定争议。(六)侵权适用侵权行为自体法原则。侵权行为自体法原则是莫里斯提出的一种新理论,是合同自体法理论引入侵权行为领域的结果,其更加侧重强调最密切联系原则,是该原则的延伸。侵权适用

文档评论(0)

美鑫可研报告 + 关注
官方认证
服务提供商

我们是专业写作机构,多年写作经验,专业代写撰写文章、演讲稿、文稿、文案、申请书、简历、协议、ppt、汇报、报告、方案、策划、征文、心得、工作总结代写代改写作服务。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商业计划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成果鉴定,项目建议书,申请报告,技术报告,初步设计评估报告,可行性研究评估报告,资金申请报告,实施方案评估报告

认证主体成都慧辰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IP属地四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510104MA69XDD04C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