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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企业所得税教学目的本章重点本章难点了解我国企业所得税的沿革,领会企业所得税的概念和特点,熟悉企业所得税的申报缴纳,掌握企业所得税的政策规定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企业所得税的政策规定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企业所得税的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境外已纳税款扣除的计算。本章结构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征税对象和纳税人 第三节 税率 第四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第五节 优惠政策 第六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七节 申报缴纳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概述 一、企业所得税的建立和完善(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规定的应税企业和其它取得收入的组织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二)企业所得税的建立和完善1、50年代建立工商所得税1950年1月,颁布的《工商业税暂行条例(草案)》把工商业税分为营业税和所得税,开始对工商企业征收所得税。但对国有企业实行利润上缴,不征所得税。2、1980年代多种企业所得税并存1984年,国务院颁布了《国有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1985年,国务院颁布了《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1988年,国务院颁布了《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1986年,国务院颁布了《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同时取消了实行多年的工商所得税)3、1990年代统一内资企业所得税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在我国境内的其它各类企业均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从而实现了内资企业所得税制的合并与统一。4、2007年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二、企业所得税的特点(一)征税对象是所得额(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程序复杂(三)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则(四)实行按年计征,分期缴纳,年终汇算清缴的征收方法第二节 征税对象和纳税人 一、征税对象 (一)定义 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取得 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二)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既包括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也包括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二、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它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注意: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一)企业分类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划分标准:注册;实际管理机构1、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企业类型1)2、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按是否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可分为两种类型:(1)设立(企业类型2)(2)不设立(企业类型3)(二)各类企业的纳税义务1、居民企业:境内、境外所得均须纳税(税率:25%)2、非居民企业:企业类型2:(1)境内、境外与设立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税率:25%)(2)与设立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的但来自境内的所得(税率:20%)企业类型3:仅就来自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税率:20%)第三节 企业所得税税率 一、基本税率 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基本税率为25%二、优惠税率 20%、15%1、企业类型2与设立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的但来自境内的所得(税率:20%)2、企业类型3:仅就来自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税率:20%)3、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税率:20%)4、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税率:15%)第四节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一、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原则和依据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每一纳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的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注意:按税法规定计算出的应税所得额与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计算的会计所得额(即会计利润)往往是不一致的。两者不一致时,税法规定的优先。会计利润必须按税法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主要包括收入总额的确定、准予扣除项目的范围和标准、资产的税务处理、关联企业间业务间业务往来的税务处理、企业亏损弥补等内容。二、收入总额的确定 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各项收入的总和 。(一)基本收入的确定1、销售货物收入2、提供劳务收入3、转让财产收入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5、利息收入6、租金收入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接受捐赠收入9、其它收入如:固定资产盘盈、罚款、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物资及现金溢余、教育费附加返还、包装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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