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组织法基本内容1.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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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组织法基本内容1.pptx

第五章:企业组织法基本内容(6学时)5.1 公司法5.2 合伙法5.3 个人独资法5.4 破产法律制度5.5 案例讨论5.1 公司法管理学院5.1.1 企业的定义 企业的概念据说来源于日本。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依法成立的经济组织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管理学院公 司?英美法系:公司是指数人出于共同的目的而进行的组合,常常为了营利而经营业务,对于合伙难以胜任的联合,一般采取这种组织形式。——《牛津法律大词典》,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版,P188强调公司是有别于合伙的人的组合,确认公司的本质属性有二,即联营性和联合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修订后的法律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2005年修改的主要内容第一,修订后的公司法,完善了公司设立和公司资本制度方面的规定。包括较大幅度地下调了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降低了公司设立的“门槛”(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扩大了股东可以向公司出资的财产范围;增加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定向募集设立方式;将“一人公司”纳入公司法的调整范围,允许一个自然人或法人投资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对其依法加以规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等等。 2005年修改的主要内容第二,修改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方面的规定。包括完善了股东会和董事会制度,充实了股东会、董事会召集和议事程序的规定;增加了监事会的职权,完善了监事会会议制度,强化了监事会作用;增加了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的规定;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忠实和勤勉义务以及违反义务的责任,作出了更为明确具体的规定。 2005年修改的主要内容第三,充实了公司职工民主管理和保护职工权益的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更充分地体现了我国公司立法的社会主义特色。另外,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或者说无形资产的出资可以达到70%,远远高于原先的20%的规定。) 2005年修改的主要内容第四,健全了对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机制。包括为保证股东的知情权,增加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查阅公司财务会计账簿的规定;增加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时,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的规定;增加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机制的规定,在公司符合分红条件而长期不向股东分红等情况下,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收购其出资,退出公司;增加了股东代表诉讼的规定,当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侵犯了公司权益,而公司不予追究时,股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公司和自身的权益。 2005年修改的主要内容第五,增加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或称为“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的规定。修订后的公司法在为公司的设立和经营活动提供较为宽松条件的同时,为防范滥用公司制度的风险,增加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规定。当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时,该股东即丧失依法享有的仅以其对公司的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权利,而应对公司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亦即把有限责任公司债务不牵连股东财产的做法在特定情况下予以否认。这是目前国际上关于公司法的最高水平的立法内容之一。管理学院公 司?大陆法系:公司是依照法定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强调公司的本质属性有:公司是社团法人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公司是依法成立的社团法人管理学院 某公司有甲(40%)乙(20%)丙(40%)三个股东,后甲与丙矛盾,在讨论公司解散财产分配时,甲要求丙承担损失(80%),由甲(60%)乙(30%)分配剩余资产,丙(10%)不同意,为此发生争议,甲乙提议由股东投票,少数服从多数。这种做法是否可行?管理学院法律依据! 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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