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关于无罪辩护与如何认罪的心得体会
——记一起收粮户合同诈骗案
张海*
在刑事辩护中,辩护人无罪辩护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不好会导致无法争取
缓刑适用。在一起收粮引发的诈骗案中,辩护人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坚持无罪辩
护,同时被告人也坚决不认罪,但是为了争取缓刑,采取了承认指控事实的方式,
间接达到了控审方面对认罪问题的要求,减少了分歧,最终取得了缓刑的处理结
果。
一、案情简介
穆氏夫妇在平度经营粮食收购业务,于2015 年6 月19 日去高密失联后,部
分不明真相群众为谣言所惑,加之某电视台等媒体极不负责的报道对其行为进行
了有罪推测和错误定性,称其为携农民血汗钱跑路,进一步的误导了青岛市委主
要领导关注,2015 年6 月23 日,穆某某夫妇因诈骗罪被平度公安刑事拘留。辩
护律师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调查,发现粮站发生了盗抢,而不是穆拾夫妇席卷财产
逃匿。粮站空无一物,穆家所住的房子和院落一片狼藉,两部汽车,十几台设备、
地磅、家具、家电、生活用品,几十吨粮食不翼而飞,连院子大门、房门、地上
的瓷砖都被撬走。面对这些,穆氏夫妇的女儿小穆看到这一切不禁哭了。辩护律
师现场拍照,带着小穆去派出所报案。报案的过程比较慢,我从下午三点一直等
到快六点,经再三协调要求最终才进行了受案。有了受案回执使得老穆家的案件
有了从事实上翻身的机会。虽然公安没有予以立案侦查,但此后的检方起诉中,
将被盗抢的事实予以确认。
* 作者张海系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
1
(图为院门房门家产均被哄抢的场景)
二、关于是否故意逃匿即有罪无罪的焦点问题
检察院的起诉书中指控的事实:2010 年前后,被告人穆夫妇开始在平度市明
村镇冢前村租房经营粮庄,向社会公开收取玉米、小麦等且向农户开具收粮单或
者过磅单作为支款凭证。自2015 年6 月10 日左右开始,穆夫妇采取先收粮后付
款的方式向王思某等近120户农户收取共计价值人民币695843元的粮食。随后,
穆家夫妇在6 月14 日至20 日之间将收取的粮食进行集中出售,所得粮款50 余
万元,部分粮款被穆某某(老穆)用于偿还之前的债务,其中的14 万元在6 月
18 日被穆某某(穆妻)转到弟弟穆某某账户下,且穆二人随身携带20 余万元在
6 月20 日清晨逃匿到山东省高密市。6 月20 日上午,部分卖粮户在闻讯穆夫妇
逃匿后,哄抢了穆夫妇的粮庄和住所。
检方起诉书中除了逃匿两个字,其他基本属实。因此,本案的焦点问题是,
穆氏夫妇是否存在故意逃匿。
三、理顺事实形成辩护方案
我将一百多个被害人的陈述整理成表格,很简单发现,没有一个人在案发前
向老穆催过粮款,也没有一个人直接证明老穆去高密是跑路,每个人的证言中都
是听说老穆跑了。
2
从电视里也可以看出,群众对老穆粮站经营信誉的口碑还是不错的。结合这
些被害人的陈述,我们真的没有证据可以确定老穆有携款逃匿的预谋。
(电视台报道收粮人口碑不错)
我还组织了其他的证据,老穆是个技术很好的钳工,从事了二十余年的技术
工作,在多家企业当技术负责人平均年薪十几万。2015 年还成了一个石油机械
公司,专为钻井提供万向轮,这个行业全国只有十几家企业,青岛只他一家,有
很好的发展前景。我们可以想象,有着固定家产、有着自己的企业的人可能为了
几十万粮食跑路?而且家里还堆着几十吨的粮食没有处理,汽车两部设备数台,
一切迹象都表明这些资产的主人生活是平静和正常的。
经过缜密的分析,我认为,穆氏夫妇出走并非逃匿,因此辩护方案确定为无
罪辩护。
四、庭前三段论式的诉辩交锋
那么老穆到底是不是逃匿呢?他回答是去接孩子,女儿刚在六月初转学在高
密,周六放学他们夫妇去接孩子,并在当地租了房子。对此检察官称,那是为了
逃匿作准备。庭前我们与检察官进行了交流,交流中我们展开了长达一个半小时
的辩论。这是个非常有辩论能耐的女检察官。我说还不到还款期,离开平度仅仅
三天就被公安抓住了,还不能说明穆氏有逃匿的动机。检察官说,那是公安破案
迅速,遏制了事态的发展。这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