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6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消费税政策学习;目录;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 ;第三节 税目与税率; 即:烟、酒、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15种应税消费品。
附:财税﹝2014﹞93号
自2014年12月1日起消费税政策调整:
取消气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消费税。气缸容量250毫升和250毫升(不含)以上的摩托车继续分别按3%和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取消汽车轮胎税目;
取消车用含铅汽油消费税,统一按照无铅汽油税率征收消费税;
取消酒精消费税。; 取消小排量摩托车、汽车轮胎、酒精等产品的消费税,是适应我国生产和消费结构的变化,将一些不适合继续征收消费税的应税产品予以取消的政策调整措施。主要考虑:
一是小排量摩托车已经成为县以下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主要代步工具,取消小排量摩托车的消费税可以有效减轻这部分中低收入群体的负担。
二是汽车轮胎和酒精主要用于工业生产和交通运输工具,取消征税可以有效消除重复征税,降低相关产业的生产成本。
三是国家已从2000年禁止生产销售车用含铅汽油,其他含铅汽油产销量极少,将含铅汽油与无铅汽油分别征税,已无实际意义。因此,统一按无铅汽油税率征收消费税。; 附:财税〔2015〕16号
为促进节能环保,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
(1)将电池、涂料列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适用税率均为4%。
(2)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
2015年12月31日前对铅蓄电池缓征消费税;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
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二、税率
(一)消费税的税率有两种形式: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二)消费税的计征有三种方法: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和从价从???复合计征。
(三)在应税消费品中,黄酒、啤酒、成品油适用从量计征的定额税率(单位税额);
(四)白酒、卷烟适用定额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复合计征办法;
(五)其他应税消费品一律适用从价计征的比例税率。2015年必威体育精装版消费税税率表.doc;成品油消费税调整明细; 财税 [2015] 60号 一、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二、纳税人兼营卷烟批发和零售业务的,应当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销售额、销售数量的,按照全部销售额、销售数量计征批发环节消费税。 三、本通知自2015年5月10日起执行。此前有关文件规定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第四节 计税依据;第四节 计税依据;第四节 计税依据;第四节 计税依据;第四节 计税依据;第四节 计税依据;第四节 计税依据;第四节 计税依据;第四节 计税依据;第四节 计税依据;第四节 计税依据;第四节 计税依据;(七)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
一般而言,凡是在一个税种中有两个以上的不同税率时,都存在这一问题,其规定也都一样:分别核算销售额,否则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当然,在退税时则是一律从低适用税率)
在消费税中有一个特例:即组成成套的消费品不需分别核算销售额,而是一律从高适用税率。;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二、用于其他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纳税用于其他方面是指:①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此时消费税缴,增值税不缴②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此时消费税及增值税视同销售,所得税不视同销售③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此时消费税及增值税视同销售,所得税属于外部移送,也确认收入;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组成计税价格
(一)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是指纳税人或者代收代缴义务人当月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但销售的应税消费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列入加权平均计算:
①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
②无销售价格的。
如果当月无销售或者当月未完结,应按照同类消费品上月或者最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最近下载
- RAPTOR程序设计例题参考答案.docx
- 中国文化概况 Chapter 9 Culinary Culture 饮食茶酒文化 英文介绍 .ppt
- 山东黄金集团招聘笔试真题2023.pdf
- 高中英语教学课件:Unit 2 Mother of Ten thousand babies2.pptx
- 测测基础认证题库咨询师职业道德与守则考试题库答案-测测达人版.docx
- 部编版语文二年级上册第五单元大单元教学设计核心素养目标.pdf VIP
- 宁夏水洞沟电厂焊接专业施工组织设计.pdf VIP
- 园林植物识别与应用全套教学课件.pptx
- 必威体育精装版人教部编版道德与法治五年级上册《班委会的职责》教学课件.ppt
- 外墙保温旁站记录.docx VIP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