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项目投资计划业务简介.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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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项目投资计划业务介绍;概述 一、债权投资计划业务介绍 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业务介绍 三、信托通道产品业务介绍 四、保险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交易对手选择;概述;概述;一、债权投资计划业务介绍;;;委托人(主要为保险公司):将投资计划涉及资金划入托管账户,将投资计划受益人信息通知受托人、托管人和独立监督人等 受托人(保险资管公司):负责为委托人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受托管理委托人所交付的资产 受益人(一般为委托人):依照债权计划法律文件的约定或在债权计划存续期通过依法受让债权计划份额或受益凭证而对本债权计划享有受益权。 担保人(银行或大型国企):对债权计划项下项目方依照合同约定按时履行债务提供担保(须为本息全额不可撤消连带责任担保) 托管人(银行):指债权计划的托管银行 独立监督人(一般为银行):指在《监督合同》生效后享??和承担独立监督人权利和义务的专业管理机构 偿债主体(项目方,或者项目方实际控制人):履行本金偿还责任;案例:光大永明—南京秦淮河整治债权投资计划;产品要素介绍 期限:7年,采取5+2模式,即:第五年结束时,赋予委托人/受益人回购选择权 规模:20亿元人民币 信用评级:内部评级(主体/债项):AA-/AA- 外部评级(主体/债项):AA+/AAA 利率形式:浮动利率 投资人投资收益率: 还本付息方式:按季付息,到期一次归还本金 ;项目情况介绍 秦淮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是南京的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也是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项目属市政环保类,审批手续完备、证件齐全,符合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的总体要求。 秦淮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范围从三汊河入江口延伸至江宁洋桥河道两岸,河道总长约33.6公里,工程投资约57.68亿元人民币。该项目是国家发改委批复的2005-2007年“亚行贷款”项目。2008年10月6日,该项目为南京市获得联合国人居署颁发的最高奖项——“联合国人居奖特别荣誉奖”。 项目还款来源安排清晰,通过对相应资金账户进行监管的技术处理,对投资者的权益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偿债主体情况介绍;担保人情况介绍;保险资金债???投资计划优势; 2004年7月,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要求“鼓励和促进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工程项目。” 2006年3月,中国保监会以主席1号令的形式,发布《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的渠道正式打开。投资计划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交通、通讯、能源、市政、环境保护等领域的重点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模式为类信托计划,并明确了委托人、受托人、托管人、独立监督人等的基本要求。 2006年6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求,不断拓宽保险资金运用的渠道和范围,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性和稳定性的优势,为国民经济建设提供资金支持,进一步突出和强调了保险业的“投融资”功能。 2007年7月,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指引(试行)》,对债权计划的发行和管理进行了规定,明确了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相关操作流程。; 2008年7月,国务院批准保险资金的5%可投资债权计划、3%可投资股权计划。 2008年12月3日,国务院推出“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九条政策措施”,明确要求“发挥保险的保障和融资功能,引导保险公司以债权等方式投资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鼓励保险资金更多地投身到基础设施建设中来。 2009年3月,中国保监会发布《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产品设立指引》及《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的通知》,对保险资金以债权形式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的有关细节进行了明确规定,使得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更趋于常规业务。 2010年7月底颁布《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金投资渠道逐步拓宽,可用于基础设施债权业务投资的比例放宽至上季末保险资产余额的10%。 2010年7月底颁布《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明确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的基本政策,确定保险资金可以直接投资不动产,或者投资于不动产投资计划。; 2012年7月,颁布《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将保险公司投资不动产金融产品与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的投资比例提高至上季末总资产的20%。 2012年10月,颁布《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规定》,大幅度降低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的发起设立标准,并废除《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指引(试行)》 、《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产品设立指引》。 2012年10月,同时颁布《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明确降低保险公司投资不动产投资计划和基础设施债权计划的资格要求,并对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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