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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 .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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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主讲:路 军《社会保险法》解读本讲内容第一节 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劳动合同解除的限制第二节 劳动合同终止合同终止合同逾期终止第三节 经济补偿和赔偿经济补偿补偿金计算赔偿金法律阅读第一节 劳动合同解除一、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在订立以后,尚未履行完毕或者全部履行以前,由于劳动合同双方或一方的法律行为导致双方当事人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二、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协商解除[劳法36]: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法46-1-2]: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定解除(单方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预告解除:[劳法37]无预告解除:[劳法38]用人单位单方解除过失性辞退:[劳法39]无过失辞退:[劳法40]经济性裁员:[劳法41]三、劳动合同解除的限制[劳法42]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终止一、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即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义务不再存在。二、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法条[劳法44]三、劳动合同逾期终止法条[劳法45]第三节 经济补偿和赔偿一、经济补偿法条[劳法46]二、补偿金计算法条[劳法47]三、赔偿金法条[劳法48]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 招聘 “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四、建筑施工、矿山 企业 等用人单位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9、我们的市场行为主要的导向因素,第一个是市场需求的导向,第二个是技术进步的导向,第三大导向是竞争对手的行为导向。10、市场销售中最重要的字就是“问”。11、现今,每个人都在谈论着创意,坦白讲,我害怕我们会假创意之名犯下一切过失。12、在购买时,你可以用任何语言;但在销售时,你必须使用购买者的语言。13、He who seize the right moment, is the right man.谁把握机遇,谁就心想事成。14、市场营销观念:目标市场,顾客需求,协调市场营销,通过满足消费者需求来创造利润。15、我就像一个厨师,喜欢品尝食物。如果不好吃,我就不要它。16、我总是站在顾客的角度看待即将推出的产品或服务,因为我就是顾客。17、利人为利已的根基,市场营销上老是为自己着想,而不顾及到他人,他人也不会顾及你。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 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法中“连续”的理解连续工作年限劳动者在同一单位连续的、不间断的工作期间;连续工作满10年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08年1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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