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7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汽车营销方式 汽车市场营销模式对于汽车销售企业开拓汽车市场、建立有效运营机制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随着汽车市场的不断发展,汽车市场营销模式发生了深刻演变,传统的营销模式受到了冲击,新的与国际接轨的现代营销模式被引入了国内,并获得了很快的发展,使我国汽车市场营销模式呈现出了多元化的特征。 2007年3月15日,上海大众正式宣布启动“E计划”营销模式。所谓“E计划”营销模式即: “超越自我” (EXCEED); “迈向优秀” ( EXCELLENT); “追求效率” (EFFICIENCY);“与消费者共享” (EACH/ALL)。 在这个计划中上海大众对旗下的各款车型实行产品结构和价格体系的优化调整,并度身设计个性化的增值服务方案向更务实的方向推进一步,企业和产品的市场差异化竞争优势显著提升。营销组合◆ 在这次行动中“锦畅”在配置有所提升,其配置接近06款豪型,但在价格上却比06款豪华型下调1万元,目前市场指导价为7.98万元。桑塔纳3000在这次行动中全面执行新的价格体系,且降低幅度较大,降幅达到1.1万元,极大增强了其市场的竞争力,最低售价9.78万元为10万元以内的B级车型提供了一个极具性价比的选择。逐步热销的“途安”和“POLO”等也有3000元左右的降价。◆ 针对一直处于热销状态的PASSAT在“E计划”中也享有特色的服务。例:在4月30日之前购买PASSAT的顾客,可享受上海大众提供的六万公里全程免费专业常规保养的“用车免忧”服务。有的车型还可以获得价值8000元“一路平安”的保险补贴。◆ 上海大众老总陈志鑫表示“E计划”是上海大众营销模式转变的信号,上海大众营销模式将从关注营销向主动营销转变,积极根据“锁定目标客户,开发潜在客户,促进成交客户,培育忠诚客户”的客户发展循环模式开展行之有效的主动营销。要了解汽车营销方式, 首先要了解汽车营销模式常规的营销模式:代理制; 特许经营制品牌经营;自营自销汽车超市; 汽车城、汽车大道。要了解汽车营销方式, 首先要了解汽车营销模式1、营销模式:代理制 代理制是营销领域中的虚拟经营模式,通过代理制,借助中间商的分销系统来销售产品,这已被证明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分销网络模式。 同汽车生产需要专业化分工协作一样,汽车的销售也要走专业化协作的道路。从对世界各大汽车公司销售渠道的剖析中,可以看出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建立了汽车代理制。不少国家还成立了汽车代理商协会。由代理商组成的销售网,成了各大汽车公司的重要销售渠道。 ?从整车销售方面看,代理制的优点有: (1)可实现工商分工,调动生产厂家和代理商两方 面的积极性。 (2)销售网点可以更多、更贴近用户,使销售活动 更灵活主动。 (3)代理商一头是用户,另一头是企业销售部门或 其分支机构,有利于减少汽车销售渠道的环 节,降低企业的销售经营成本。 (4)工商分离,销售专业化,有利于提高销售效 率,更符合市场经济机制的要求。 (5)企业可以加强对代理商的管理和控制,促使其 努力工作,有利于为企业分担经营风险。 代理制必将被用于中国汽车产品的销售。一些有经营实力、有一定规模的销售网络主渠道为将来的批发代理奠定了基础。 私人经营汽车的产生与发展,也将会为零售代理创造条件。目前,一些企业 和一些汽车经销单位都已经 或正在开展汽车销售的代理 制实践。 我国汽车生产企业推行代理制可采用如下方式:1)在原有渠道上,产销双方经协商签订特约经销性质代理协议,2)由代理商全权代理一个地区的销售业务,在市场变化中固定承担一定的销售量。3)由联营(销)体全权代理一个地区的销售业务.4)将企业的部分经销站改造成代理商。5)随着今后形势发展,代理制的形式和内容也将不断完善和丰富。2、营销模式:特许经营制1) 特许经营(franchise)也称为经营模式特许(buslness formatfranchise)或特许连锁《franchisechain),在我国台湾又称为加盟经营。虽然称呼不同,但在国际上特许经营已经有了约定俗成的含义,欧洲特许经营联合会对它(EFF)的定义是:特许经营是一种营销产品或服务和技术的体系,是基于在法律和财务上分离和独立的当事人(特许人和他的单个受许人)之间紧密而持续的合作基础之上的营销产品和(或)服务和(或)技术的体系,依靠特许人授予其单个受许人权利,并附以义务,以便其使用特许人的概念进行经营。此项权利经由直接或间接财务上的交流,给予或迫使单个受许人在shuang 方yizhi同意而制定的书面特许合同的框架之内,使用特许人的商号和(或)商标和(或)服务标记、经营诀窍、商业和技术方法、持续体系及其他工业和(或)知识产权。 这一表述在法律上非常成熟,在目前我国特许经营立法大大落后于实践的现状下是极具借鉴意义的。 特许经营的两个要素(持许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