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损失合同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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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损失合同法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挺直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间接损失合同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一:合同法的违约责任 【合同法的违约责任】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 :合同法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合同法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内涵的界定【合同法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归责原那么的概念 【合同法的违约责任】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 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是指合同违约方对哪些违约损失担当赔偿责任,它是确定赔偿责任大小的一个重要法律尺度必需加以虽化。违约赔偿责任就性质而言属于财产责任,所以一般以金钱形式赔偿,亦称金钱赔偿。 世界各国立法对违约损害赔偿范围规定不尽一样:大陆法系国家规定,因违背合同而产生的挺直损失和预期利益损失应予赔偿。英美法系国家规定,违约方只对因违约自然地、挺直地产生的损失赐予赔偿。《公约》规定 ,一方当事人违背合同应支付的损失赔偿额相当于另一方当事人因他违背合同而患病的包括利润在内的损失额,但这种损害赔偿不得 超过违背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按照他当时已经知道或理应知道的事实和状况,对违背合同意料到或理应意料到的可能损失,而声称另一方违背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包括利润方 面的损失,假如他不实行这种措施 ,违背合同一方可以要求 从损害赔偿中扣除原应可以减轻的损失数额 我国《合同法》对此既未实行大陆法的规定,也没有采 取英美法的做法,而是实行了类似于《公约》的规定。违约方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旨在使受损害的一方的损失与合同假设得到履行时他本应得到的经济情况一样。《合同法》第113条规定,一方当事 人违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 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可见我国《合同法》实行了完全赔偿原那么,并依据违约行为与 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确定了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主动 损失和消极损失。主动损失亦称实际损失,是指因违背合同 所造成的现有财产实际的、挺直的、自然的损失,一般应包括财产的毁损、削减、灭失以及为削减或者消退损失所支出的费用。消极损失亦称可得利益损失,是指可以得到因违背 合同而未得的利益的损失,表现为物的用法利益、转卖利益、营业利益,多数为受害方的商业利润损失。间接损失是损失赔偿额的重要组成局部,正如有名学者杨良宜所指出的“双方订约都是为了牟利,为了从合约中得益,一方违约会给另一方带来最挺直、最常见的损失,自然也就是受害方本可以从合约猎取的利益的损失,亦称期望损失。可以说,大局部的违约损害索赔都是针对期望损失的〞。违约方赔偿损失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 的因违背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损失〞是对“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的限制,亦称“可预见规章〞,它是指违约方担当赔偿责任的范围不 得超过他订立合同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损失的规章。《合同法》第 113条对之作了原那么规定,但对具 体适用该规章未作明确界定 ,这主要在于两个方面:其一,应当预见的推断。笔者认为:应区分通常状况和特别状况,所谓通常状况下应当预见是要求与违约方处于一样层次的一个有理性的、有阅历的人在订约时可以知道依违法大事的通常状况或事物进展的通常进程所产生的损失;而对于受害方 在订立合同之前或订立合同时以适当方式就某些特别状况事先作了说明或声明,使违约方在订约时已知晓该特别状况依据这种状况就能断定违约人应当对该特别状况的发生有可能导致某种损失要加以预见 ,并对该损失担当赔偿责任。其二,预见的内容。对违约方预见到的损失的界定有两种主见,一种是只要预见到该损失的类型 或种类;另一种是要预见到该损失的数额或程度。笔者认为应采纳数额的方式来确定预见的损失,以便更明确地确 定赔偿的范围。合同法对上述问题未加以详细化,有待司法说明进一步明确。 《合同法》第11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实行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没有实行适当措施致使损失 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担当。这就是通常所称的“减损规章〞。减轻损失是受损害方的义务,更是对损害赔偿的 限制,该规章的设立旨在防止受损害方消极地坐等赔偿损失符合老实 信誉原那么的要求。 在司法理论中,推断所实行的措施是否适当特别重要, 笔者认为可从以下三方面加以考虑:其一,在时间上要在其 行为时或应行为时加以手U断,而不能以事后的状况来衡虽从前的行为是否适当;其二,在主观方面不应拘泥于行为的客观结果,只要行为人在当时已经尽心尽力了,纵使在客观上 并没有减轻损失或增加了损失〔在并不过分的限度内〕,仍可获得赔偿;其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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