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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工程实体质量控制
3.7.1 严禁在防水混凝土拌合物中加水。
当防水混凝土拌合物在运输后出现离析,应进行二次搅
拌。当坍落度损失后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应加入原水胶比
的水泥砂浆或掺加同品种的减水剂进行搅拌。
3.7.2 防水混凝土的节点构造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1. 墙 体 水 平 施 工 缝 应 留 设 在 高 出 底 板 表 面 不 小 于
300mm 的墙体上;
2. 施工缝浇筑混凝土前,应将其表面浮浆和杂物清除,
然后铺设净浆,并及时浇筑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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