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对技术入股的税收优惠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创新创业和技术成果转化的鼓励,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开始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技术入股是指企业或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的行为。技术入股和资本入股一样享有按股份比例拥有企业的所有权和按股份比例参与分红的权利,但是鉴于投资方在技术入股时虽取得了股权,却没有现金流入,纳税能力受限,故税法对技术入股给予了诸多优惠。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相关财税政策,本文对技术入股的税收优惠进行了梳理,供参考。
一、技术入股概述:
技术入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认可的投资方式之一。《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技术就属于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
然而,并非所有的技术都可以用来投资入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4条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公司法》第27条的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只有特定的,法律认可的技术才可以用于投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21〕111号)(以下简称111号)对可以转让的技术进行了列举。可以转让的技术包括: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成果。这里,专利技术是指被处于有效期内的专利所保护的技术,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所保护的技术。
找知识产权与企业服务,上汇桔网
可以转让和可以投资有必然联系吗?有。《公司法》第28条明确:股东以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即:用于投资的技术需要依法进行转让,技术权属由投资方变更为被投资方,投资行为才成立。
二、技术入股的税收规定
1、增值税:境内免征、境外零税率
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实质是转让技术成果和投资同时发生。技术转让,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营改增”后,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属于现代服务业下的技术转让服务,税法上的技术转让既包括所有权的转让,也包括使用权的转让,税率为6%。
但是国家为了鼓励技术创新,对于技术转让在增值税方面是有优惠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21〕36号)附件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二十六)项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附件四:《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三)项第10款规定的向境外单位提供“转让技术”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由此可见,无论是境内的技术转让还是跨境的技术转让,都是免征增值税的。申请免征增值税时,技术成果投资入股书面合同须经所在地市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出具审核意见证明文件,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财税审计机关备查。
2、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
如果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一方是个人,则涉及到个人所得税。这个政策几经变迁,经历了从递延到征收再到递延的波折历程。
找知识产权与企业服务,上汇桔网
最初,国税函〔2021〕319号文说:对个人将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后投资于企业,其评估增值取得的所得在投资取得企业股权时,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待在投资收回、转让或清算股权时如有所得,再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个文件正式对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给予递延纳税优惠。
但是,总局2021年第2号公告废止了国税函〔2021〕319号文。同年,总局下发了国税函〔2021〕89号文,进一步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需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再享受递延纳税优惠。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极大的影响了技术成果转化。个人技术入股,仅取得了股份,并没有套现,没有现金收入,没有纳税能力,实践中屡屡发生个人由于个税原因而终止投资的情况。
直到2021年3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才下发了《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41号)(以下简称41号文)对非货币性投资给予了5年的分期纳税优惠。41号文明确了:如果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如何分期?文件没有说,实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