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港口与航道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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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港口与航道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作者: ———————————————————————————————— 日期: 1E430000港口与航道工程工程施工相关法规与标准 本章内容是作为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所必备的法律、法规知识。其中,重点是掌握?工程建立标准强制性条文?(水运工程局部)相关施工条款。并在工程管理和工程施工中强制性地严格遵守。 1E431000法律法规 1E431010?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的相关规定 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港口规划与建立的相关规定 1E431011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港口规划与建立的相关规定 掌握港口规划与建立的相关内容第二章第七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 港口活动中很重要的、很根底的活动就是港口规划和建立,港口规划包括港口布局规划和港口总体规划,以及重要和主要港口的规划。主要是关于港口规划的编制部门、审批部门、公布实施部门等一系列程序性的规定。港口建立涉及关于港口岸线、土地、水域的使用问题,以及环境保护、平安设施等一系列的规定。 第七条港口规划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的要求以及国防建立的需要编制,表达合理利用岸线资源的原那么,符合城镇体系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江河流域规划、防洪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水路运输开展规划和其他运输方式开展规划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规划相衔接、协调。 编制港口规划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依法进展环境影响评价。 第十三条在港口总体规划区内建立港口设施,使用港口深水岸线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批准;建立港口设施,使用非深水岸线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但是,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批准建立的工程使用港口岸线,不再另行办理使用港口岸线的审批手续。 港口深水岸线的标准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五条按照国家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港口“特定〞建立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标准。 建立港口工程工程,应当依法进展环境影响评价。 港口建立工程的平安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1E431012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港口平安、监视管理与施工相关的规定 掌握港口平安与监视管理与施工相关的内容第四章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四条船舶进出港口,应当依照有关水上交通平安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海事管理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通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将危险货物的名称、特性、包装和进出港口的时间报告海事管理机构。海事管理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在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通知报告人,并通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但是,定船舶、定航线、定货种的船舶可以定期报告。 本条是关于船舶,包括载运危险货物船舶,进出港口报告审批的规定。 一、港口是水陆交通的节点,也是国家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世界各国从维护国家主权、防止船舶走私、保障水上交通平安和防止船舶污染等考虑出发,对船舶进出港口都规定有报告和审批制度。我国?海上交通平安法?、?内河交通平安管理条例?、?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检查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对此也都作出了规定。这些规定包括国际航行的中外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的申报审批制度,中国籍非国际航线船舶进出港口的签证制度。本条第一款规定船舶进出港的报告制度,指的就是上述制度。但本条第一款还规定海事管理机关接到上述报告后,还应当将船舶报告的信息通报给有关港口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这是一项新的规定。其原因是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对港口内的生产秩序和平安负有监视管理的职责,及时了解船舶进出港口的动态是做好上述工作的根底。 二、对于装载危险货物进出港口的船舶,由于其本身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处理不好会给港口和周围的船舶带来重大损失。因此,对这些船舶的进出港口,国家历来实行更为严格的管理。交通部于1981年就制定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管理规定?,规定这类船舶应当在预计进港前24小时向海事管理机关报告,经海事管理机关同意后,方可进港。?港口法?在本条第二款中重申了这一制度,并规定海事管理机关在作出同意或不用意船舶进出港口的决定后,应当及时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通报。对于定船舶、定航线、定货种的船舶,由于这类船舶往往是油船、液化气船等,船舶都是针对某一类货种设计、建造,并经过严格的检验取得了相应的证书。因此,船舶本身具有较强的平安可靠性。只要固定在某个航线上,始终装载同一类货物,按照本条规定和交通部的有关规定,这类船舶可以不用每次进出港都报告,而应按照交通部的规定定期向海事管理机关报告。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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