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欠款纠纷答辩状.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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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GE \* Arabic 1 — 买卖合同欠款纠纷答辩状 买卖合同欠款纠纷答辩状 随着经济的发展,买卖合同欠款纠纷不时发生,那么,以下是xx给大家整理收集的买卖合同欠款纠纷答辩状,供大家阅读参考。 买卖合同欠款纠纷答辩状1 答辩人:xx某设备厂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庞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因原告江苏某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诉答辩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答辩人答辩如下: 原告起诉所述事实及欠款金额与实际情况不符。 xx年9月29日,答辩人与原告签订一份《供应合同》,对供货条件及方式、交货地点等内容作了具体而明确的约定。其中,《供应合同》第一条对供货条件作出了明确约定:首先是答辩人根据实际需求编制《购物材料清单》,然后是被告根据原告提供的《购物材料清单》进行报价,并确定供货期,最后是答辩人对原告的报价及供货期进行盖章确认。至此,原、被告双方之间就该部分《购物材料清单》中载明的货物的买卖关系方才成立,原告才可以按照《购物材料清单》组织发货。 原告庭前提供了12张收货单据,金额共3元,经答辩人仔细核对,发现原告共提供的12张收货单分别存在下列情况: 第一、xx年1月18日收货单两张,货单编号、金额分别为:1401-0161号、703275元;1401-0162号、185550元;xx年3月12日收货单三张,货单编号、金额分别为、111442.5元;1403010109号、11033.8元、4644605元。上述五张收货单共计货款1475761.8元,均为答辩人提供了《供货材料清单》、原告进行了报价、答辩人签章认可后所发货物,并经答辩人的工作人员签收,原、被告对上述货物存在买卖关系。 第二、xx年3月收货单两张,货单编号为,上述收货单中载明的货物答辩人并未收到,收货方签字人员为闫xx也不是答辩人的工作人员。答辩人对原告就上述货物提出的诉求不予认可。 第三、xx年3月收货单一份,货单编号为 号;xx年4月22日收货单一份,货单编号为;xx 年4月收货单三份,货单分别编号为,上述五份收货单所载明的货物已由答辩人单位的工作人员签收,但是上述货物答辩人从未编制《购物材料清单》,原告也没有报价,并经答辩人签章确认,故该部分 货物并非答辩人购买,而是原告自行擅自发货,存放于答辩人处的代存货物,对于上述货物,答辩人无付款义务。 第四、原告供应的型号为:3x4+1x2.5的1926米电缆存在质量瑕 疵,不能使用,共计18489.6元,该部分货款应在欠款数额中予以扣除。 鉴于上述事实,答辩人购买原告的货物价值为1475761.8元,截止原告起诉之日起,答辩人已经分别于xx年12月9日、xx年3月12日各向原告支付10万元的承兑汇票,于xx 年5月28日向原告支付20万元的承兑汇票,三张金额合计为50万元。因此答辩人实际欠原告货款957272.2元,而非1598209.8元。 综上所述,原告起诉所述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答辩人实际欠原告货款957272.2元,而非1598209.8元。望贵院查清上述事实,依法判决,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天桥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xx某设备厂有限公司 xx年10月16日 买卖合同欠款纠纷答辩状2 答辩人:xx纸箱包装有限公司 地址:xx县xx乡小洲村委会胡家村 法定代表人:黄xx,联系电话:xx 委托代理人:万xx,xx市为民法律服务所法律工。 因xx县xx纸箱机械厂(以下简称xx厂)诉答辩人加工合 同纠纷一案,现答辩人依法答辩如下。 一、本案的案由不是“加工合同纠纷”而是“买卖合同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51条、252条之规定:加工合同是指承揽人以自己的技能、设备、和劳力,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将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加工为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而xx厂提供的合同,表面上写的是《加工定作合同》,但定作人席泉林并未提供原材料,也未提供加工成品的图纸、验收标准等事项,xx厂提供的所谓“定 作成品”实际上是xx厂自己生产的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30条之规定,xx厂与席泉林签订的是《买 卖合同》,他们之间发生纠纷的案由应定为“买卖合同纠纷”。 (fun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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