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活动的相关法规.pptx

贸易活动的相关法规.pptx

此“司法”领域文档为创作者个人分享资料,不作为权威性指导和指引,仅供参考
  1. 1、本文档共6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第3章 贸易活动的相关法规;知识目标 通过练习案例的方式系统复习所学知识。;案例 1;1、 买方的行为是不合理的,我方应拒绝。 2、 本案例涉及EXW条件下交货的问题,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在EXW术语中,除非合同中有相反规定,卖方一般无义务提供出口包装,如果签约时已明确该货物是供出口的,并对包装的要求作出了规定,卖方则应按规定提供符合出口需要的包装。 3、 结合本案例,卖方在交货时以电缆的包装不适宜出口运输为由拒绝提货和付款,并没有说不符合合同规定,由此说明,在合同中并无有关货物包装的规定,根据惯例,故买方以此借口拒付货款和提货理由是不充分的。 ;我国某贸易公司按FOB条件与韩国商人签订了一笔化工原料的进口合同,装船前检验时,货物品质良好,符合合同的规定。货物运抵目的港,我方提货后检验发现部分货物结块,品质发生变化。经调查确认原因是货物包装不良,在运输途中吸收空气中水分导致愿颗粒状的原料结成硬块。于是,我方向韩国商人提起索赔,但韩国商人指出,货物装船前品质是合格的,品质的变化是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也就是越过船舷之后才发生的,按国际惯例,其后果应由我方承担,因此,韩国商人拒绝赔偿。韩国商人的做法符合国际惯例吗?说明理由。;本案中的卖方引用国际贸易惯例,以货物越过船舷风险既已转移给买方为由拒绝赔偿,其主张是不能成立的。因为货物品质中途发生变化,其损失是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这说明致损的原因在装船前就已经存在,货物发生损失已带有必然性,这属于卖方履约过程的过失,应构成违约。虽然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对FOB的风险转移的解释,如途中由于突发的意外事件导致货物的损失由买方承担,但是本案所说的情况不属于惯例规定的范围,而是包装不良造成的,故卖方拒赔是没有道理的,他应当承担自己违约的后果。 国际惯例对FOB、CFR、CIF的风险转移的解释,如果运输途中由于突然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件导致货物的损失由买方承担。) ;案例3; 根据FOB条件成交,要求买方在约定的期限租船到指定的装运港接运货物。我方没能及时派船接运货物,属于违约行为,因此巴西出口商有权以此为由撤销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案例4;1.能够成立,因为按FOB条件,由买方指定船只并订立运输合同,如果买方指定的船只不能在规定日期到达,则应由买方负担一切由此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在本案中,B并没有按期派船前来接运,造成逾期提货,违反了双方之间的合同约定,应当对延误时期A方支付的大米仓储保管费及其他费用负责。   2.不能成立,因为按FOB条件,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后的一切风险。买方A只能保证大米在交货时的品质,对运输途中所引起的大米品质变化不属卖方责任,而且合同规定:以中国商检局的检验证明为最后依据,而保存在中国商品检验局的检验货样至争议发生后仍然完好,未发生虫害,因此可以肯定卖方A交货时的品质是完好的。;案例5;在船名船期通知错误这一问题上,责任在卖方是不容置疑的。因为根据INCOTERMS 2000中关于CFR的规定,卖方有义务将转船的变化情况及时通知买方,以便买方能采取通常必要的措施来提取货物。可是本案的卖方没有这样做,使得我方不得不设法打听货物的下落甚至支付滞报金之类的额外费用。故仲裁庭裁决出口方赔偿滞报金给我方。;案例6; 上述案例中的合同属CIF性质,按国际商会制定的《2000通则》的规定,双方有关货物风险的划分,是以货物在约定的装运港装船越过船舷的时间为界限的。凡是货物在装船后发生的风险,应当由买方负责。既然,货物是在运输途中损失,该风险应由买方承担,并由买方持卖方转让给其的保险单证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另外,按照CIF价格成交的合同,是一种特定类型的合同,它的特点是“凭单据履行交货义务,并凭单据付款”。只要卖方按照合同的规定将货物装船并提交齐全的、正确的单据,即使货物已在运输途中遭受丢失,买方也不能拒收单据或向卖方索要支付的货款。 几点启示:(1)在CIF合同中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据,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需保证到货。 (2)在CIF合同中,卖方是凭单交货,买方是凭单付款。只要卖方如期向买方提交了合同规定的全套合格单据,即使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或丢失,买方也必须履行付款义务。 ;案例7; 本案中的合同已非真正的CIF合同。CIF合同是装运合同,卖方只负责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越过船舷之后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   本案在合同中规定了货物到达目的港的时限条款,改变了合同的性质,使装运合同变成了到达合同,即卖方须承担货物不能按期到达目的港的风险。  吸取的教训:   (1)在CIF合同中添加到货期等限制性条款将改变合同性质。   (2)像核桃仁等

文档评论(0)

魏魏 + 关注
官方认证
内容提供者

教师资格证持证人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5104001331000010
认证主体仪征市联百电子商务服务部
IP属地江苏
领域认证该用户于2023年10月19日上传了教师资格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2321081MA26771U5C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