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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质量问题处理制度
环县国贸·新天地1#〔商业综合体〕质量问题处理制度批准审核编制甘肃一建集团环县国贸·新天地工程部二零一六年十月质量问题处理制度1 目的对甘肃一建集团庆阳公司所担当的环县国贸·新天地1#〔商业综合体〕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发觉的施工质量问题处理进展有效的掌握,以防止不合格品非预期的用法或交付,并准时找出施工质量问题发生的根本缘由,制订相应的订正和预防处理措施,准时予以订正,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确保施工质量,制订本制度。2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施工质量问题的报告与处理流程、方法及有关人员的职责权限。本制度适用于甘肃一建集团环县国贸·新天地1#〔商业综合体〕工程施工的建筑、安装工程工程全过程,包括进货检验、过程检验、最终检验中出现的施工质量问题的掌握。3 术语3.1 施工质量问题因施工质量造成返工、返修或报废,导致挺直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质量问题。3.2 不合格品凡工程产品质量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如不符合合同规定、设计文件、技术标准、技术法规、验评标准的质量要求的产品,均是不合格品。3.3施工质量事故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违背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立标准,或由于施工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造成工程产生构造平安、重要用法功能等方面的质量缺陷,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加固补强、返工或报废,且经济损失额到达事故级别,或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大事,称为施工质量事故。3.4挺直经济损失指因事故造成毁损财产、人身伤亡和蔼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包括正在施工的工程损失价值,已形成固定资产的损失价值和流淌资产的损失价值,人身伤亡所支出的医疗费、护理费、丧葬费及抚恤费、补助及救济费用、歇工工资、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后罚款及赔偿费用等。4 职责权限4.1 分管副总经理为集团公司施工质量问题处理的负责人。4.2 总工程师为施工质量问题的技术鉴定负责人。4.3 平安生产部、技术质量部为施工质量问题处理的职能管理部门, 负责施工质量问题预防和处理的归口管理。4.4 工程公司生产科、技术科参加施工质量问题的处理。4.5 集团公司对重大施工质量问题的处理看法进展确认,必要时会同业主或工程监理单位、工程质量监视部门根据合同、标准、标准对重大施工质量问题的处理看法进展确认。4.6 集团公司会同业主或工程监理单位对重大施工质量问题的处理结果进展验证。4.7 工程经理负责对重大质量问题组织评审,并提出处理看法。4.8工程总工程师或工程专业技术责任人对一般施工质量问题应进展确认,组织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工序进展标识和隔离,并作出处理意见。4.9 质量检查员对一般施工质量问题应进展评审并提出处理看法;对重大质量问题应准时上报。5 施工质量问题的分类、分级施工质量问题的分类方法许多,可按发生的缘由、性质、严峻程度、后果、责任及处理方式等进展分类。5.1 一般施工质量问题由于施工质量较差,不构成质量隐患,不存在危及构造平安的因素,所造成挺直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下的称为一般质量问题。5.2 施工质量事故按《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111号〕,依据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挺直经济损失,工程质量事故分为4个等级:〔1〕一般施工质量事故由于施工过失,造成超过标准或设计规定的不符合,影响构造平安和用法寿命,需返工重做或由于质量低劣、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造成永久性缺陷的质量事故,同时挺直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3人以下死亡的施工质量问题。〔2〕较大质量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挺直经济损失的工程质量事故。〔3〕重大质量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挺直经济损失的工程质量事故。〔4〕特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挺直经济损失的事故。6 质量问题处理程序6.1 施工质量问题的报告6.1.1发生的施工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后,当事人或发觉人应当准时、精确、完好地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质量问题都不得不得隐瞒掩饰或借故拖延上报。否那么,将严厉?处理,直至由检察部门追究法律责任。6.1.2 重大的施工质量事故发生后,发惹事故单位除马上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及爱护现场外,还必需在30分钟内将事故的简要状况分别报告工程公司生产科和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及平安生产、技术质量部,集团公司在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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