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13-2罗红军-期货从业资格-期货法律法规汇编-精-第2章第13节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新尺寸2015.3.5) - 副本.ppt

13-2罗红军-期货从业资格-期货法律法规汇编-精-第2章第13节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新尺寸2015.3.5) - 副本.ppt

  1. 1、本文档共5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13-2   第二十条 期货公司应当在资产管理合同中与客户明确约定委托期限、追加或者提取委托资产的方式和时间等。   第二十一条 期货公司应当每日向监控中心投资者查询系统提供客户委托资产的盈亏、净值信息。   期货公司和监控中心应当保障客户能够及时查询委托资产的盈亏、净值信息。 第三章 业务规范   第二十二条 期货公司可以与客户约定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并可以约定基于资产管理业绩收取相应的报酬。   第二十三条 期货公司应当与客户明确约定风险提示机制,期货公司要根据委托资产的亏损情况及时向客户提示风险。   期货公司应当与客户明确约定,委托期间委托资产亏损达到起始委托资产一定比例时,期货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告知客户,客户有权提前终止资产管理委托。 第三章 业务规范   第二十四条 期货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发生变更投资经理等可能影响客户权益的重大事项时,期货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及时告知客户,客户有权提前终止资产管理委托。 第三章 业务规范   第二十五条 当客户委托资产发生权属变更等重大情形,可能影响资产管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期货公司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提前终止资产管理委托。   第二十六条 期货公司应当与客户在资产管理合同中明确约定资产管理委托终止的具体事由、后续事宜处理、责任承担等相关事项。 第三章 业务规范   资产管理委托终止的,期货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下列手续: (一)及时结清相关费用,将剩余委托资产返还给客户; (二)及时撤销期货资产管理账户; (三)及时撤销非期货类投资账户。 第三章 业务规范 第四章 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   第二十七条 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资产管理业务的交易监控,防范业务风险,确保公平交易。   第二十八条 期货公司应当对资产管理业务进行集中管理,其人员、业务、场地应当与其他业务部门相互独立,并建立业务隔离墙制度。 第四章 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   第二十九条 期货公司应当有效执行资产管理业务人员管理和业务操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和奖惩机制,强化投资经理及相关资产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防范利益冲突和道德风险。 第四章 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   第三十条 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经理、交易执行、风险控制等岗位必须相互独立,并配备专职业务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期货公司应当将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经理、交易执行和风险控制等岗位的业务人员及其变动情况,自人员到岗或者变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第四章 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   第三十一条 期货公司应当有效执行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控制制度,对期货资产管理账户日常交易情况和非期货类投资账户进行风险识别、监测,及时执行风险控制措施。 第四章 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   第三十二条 期货公司应当有效执行资产管理业务交易监控制度,对期货资产管理账户之间、期货资产管理账户与期货经纪业务客户账户之间、非期货类投资账户之间进行的可疑交易或者不公平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对资产管理投资策略及其执行情况、持仓头寸及其比例进行监控,并于月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监控中心报告。 第四章 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   第三十三条 期货公司及其资产管理人员不得以获取佣金、转移收益或者亏损等为目的,在同一或者不同账户之间进行不公平交易,损害客户合法权益。   第三十四条 期货公司应当对不同期货资产管理账户之间、期货资产管理账户与期货经纪业务客户账户之间、非期货类投资账户之间同日同向交易、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监控和分析,防止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 第四章 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   期货公司应当严格禁止不同期货资产管理账户之间、期货资产管理账户与期货经纪业务客户账户之间、非期货类投资账户之间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第四章 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   第三十五条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期货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向公司总经理和首席风险官报告: (一)资产管理业务被交易所调查或者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或者被有权机关调查; (二)客户提前终止资产管理委托; (三)其他可能影响资产管理业务开展和客户权益的情形。 第四章 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   第三十六条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负责监督资产管理业务有关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资产管理业务的合规性定期检查,并依法履行督促整改和报告义务。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向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的季度报告、年度报告中应当包括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合规及其检查情况。 第四章 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   第三十七条 期货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和期货公司信息公示有关要求,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JuanHuang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