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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纳税的影响.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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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制改革对企业纳税的影响; 第一讲 增值税改革对企业纳税的影响 第一节 增值税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允许抵扣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换。 删除原《增值税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购进固定资产; 二、堵塞因转型可能会带来的一些税收漏洞,防止将购置自用消费品的增值税额抵扣,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第十条(四)项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 三、重新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统一降至3%。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对小规模纳税人不再设置工业和商业两档征收率。 《条例》第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实施细则》第28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   (2)除本条第一款第(1)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 四、将一些现行增值税部门规定体现到修订后的条例中: 1.补充了有关农产品的扣除率; 《条例)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3)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细则》第十七条 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所称买价,包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 2、补充了有关运输费用的扣除率; 《条例)第八条(4):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细则》第十八条 运输费用金额,是指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包括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 3、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资格认定的规定; 《条例》第十三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 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国税函[2022]1079号: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有关规定仍继续执行。 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国税发[1994]059号) ;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2号) (一)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纳税人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 (二)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2)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 (三)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3)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四) 纳税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权限,在县(市、区)国家税务局或者同级别的税务分局(以下称认定机关)。 ; (五)纳税人自认定机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次月起(新开业纳税人自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的当月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并按照规定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七)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下列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   (1)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   (2)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一般纳税人。  ; 4、把特殊形式的混合销售列入《细则》 《细则》第六条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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