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2)范本.docx

  1. 1、本文档共1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2)范本 长城公司诉远洋大厦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长城国际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住宅地:市海淀区。 法定代表人:黄宇光,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远洋大厦,住宅地:市西城区。 法定代表人:明,该公司董事长。 原告长城国际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因与被告远洋大厦(以下简称远洋大厦公司)发生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向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知称:1999年3月1日,我公司与远洋大厦公司在《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中商定:我公司购置远洋大厦的G01单位,建筑面积为105.62平方米,每平方米2800美元,合计295736美元;远洋大厦公司应在1999年9月30日前交付房屋,并在房屋交付后30日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合同签订后,我公司交付了全部购房款,远洋大厦公司延期至1999年11月30日交付了房屋,但至今未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2003年4月22日,我公司得知所购房屋实测面积比合同削减了28.12平方米,面积误差比为购房合同的26.6%,实际多付房款共计人民币653508.8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中的“面积误差比超过3%局部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规定,被告应返还我公司房价款共计人民币1233314.26元。此外,远洋大厦公司至今未替我公司办理房产证,严峻损害了我公司利益,应担当赔偿责任。 原告提交的证据有: 1.《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一份,用以证明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 2.《“远洋大厦〞预售契约补充协议》一份,用以证明该补充协议与原协议的关系和法律效力。 3.长城公司的函件二份,用以证明2001年9月该公司督促远洋大厦公司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的状况。 4.长城公司《关于<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相关问题的通知》一份,用以证明该公司督促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并要求被告担当损失的状况。 5.长城公司《专函》一份,用以证明该公司督促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的状况。 6.远洋大厦公司《关于贵司购置的远洋大厦G01单位的房产证事宜》函件一份,用以证明该公司出售的房屋面积缩水及承诺在办理产权证后退还房款的状况。 7.远洋大厦公司出具的购房《发票》一,用以证明已于1999年2月13日全额交纳购房款。 8.《房屋产权证》一册,用以证明远洋大厦公司在2002年9月12日才获得远洋大厦的大产权,合同商定的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期限根本不能实现。 9.众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发票》一,用以证明长城公司依约向远洋大厦公司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交纳律师费,以办理房产证的状况。 10.《众天律师事务所工作流程》一份,用以证明长城公司根据律师要求履行了办理产权证的相关手续。 被告辩称:2003年4月22日,我公司向长城公司发函通知其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但对方未予答复,故房屋产权未过户是其自己造成的。关于售房面积缩水的状况,我公司已通过函件书面通知长城公司,对原购房契约进展了变更,长城公司没有在合理的期限提出异议。因此,双方实际已在原告要求连续履行合同的状况下,就超过合理误差围外面积的房款按契约的单价进展结算达成了补充协议,故不应将《说明》适用于本案。 被告提交的证据有: 1.《房屋产权证》一册,用以证明该公司已获得远洋大厦的完好房屋产权。 2.《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一份,用以证明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房屋买卖权利和义务。 3.远洋大厦的验收看法一份,用以证明远洋大厦的交楼时间。 4.《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一份,用以证明合同双方已同意修改了关于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的条件。 5.《远洋大厦二次装修进场协议书》一份,用以证明长城公司已免除远洋大厦公司延期交房的责任。 6.《帮助函》一份,用以证明长城公司虽未获得房屋产权证,但已将所购房屋抵押给中关村科技担保。 7.《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及《帮助执行通知书》各一份,用以证明法院冻结了长城公司房屋过户手续。 8.远洋大厦公司《关于贵司购置的远洋大厦G01单位的房产证事宜》函件及《关于贵司购置远洋大厦G01、G02、G02B、F401A、F401B、F402A单位的房产证事宜》函件,用以证明该公司已通知长城公司办理产权证。 9.《众天律师事务所工作流程》一份,用以证明该律师事务所办理的是按揭,而不是产权证。 10.众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发票》一,用以证明该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是办理按揭。 11.长城公司致众天律师事务所的函件,用以证明原、被告双方正在进展通过申请按揭付款方式支付原告应付被告的剩余房款。 12.《抵押协议》一份,用以证明长城公司已将全部购房抵押给中关村科技担保。 法庭调查中,被告对原告供应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但认为原告证据9证明的律师费应是办理房屋按揭的费用。原告对被告提交的证据1至证据10的真实性无异议,但是认

文档评论(0)

huifutianxia + 关注
官方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认证主体文安县汇中商贸有限公司
IP属地河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131026MA07M9AL38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