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劳动争议裁决.docxVIP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案例 劳动争议裁决 案例lpar;劳动争议裁决rpar; 【案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2倍工资高温补贴及补缴社保争议 2021-3-9 23:25| 发布者: Mark.Yao| 查看: 40| 评论: 25|原作者: 东邪黄老吉 摘要: 劳动争议仲裁案例讨论87号申诉人:江先生2021年11月14日入职被诉人:东莞**有限公司 【事件经过】申诉人诉称:我于2021年11月14日入职被诉人处工作,职务为塑模技工,被诉人未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给我参加社 ... 劳动争议仲裁案例讨论[2021]87号 申诉人:江先生 2021年11月14日入职 被诉人:东莞**有限公司 【事件经过】申诉人诉称:我于2021年11月14日入职被诉人处工作,职务为塑模技工,被诉人未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给我参加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我自入职以来,一再要求被诉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被诉人始终未给签订。《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我于2021年11月14日入职,《劳动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因此,我要求由被诉人自2021年2月1日起支付二倍工资的另外一倍。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我入职一年后,被诉人却仍然未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 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我请求由被诉人自2021年1月1日起支付二倍工资的另外一倍。 由于我在被诉人处工作,被诉人未与我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依法给我参加社会保险,因此,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特向仲裁庭提出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并据该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之规定,要求由被诉人支付我工作2年6个月支付三个月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 再有,根据《关于公布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在岗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月。高温津贴标准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在企业成本费列支” 因此,我要求由被诉人支付2021年6月~2021年10月和2021年6月~2021年10月的高温补贴。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现请求仲裁庭依法裁决被诉人支付我:(1)2021年2月至2021年12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30587元;(2)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未签订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45472元;(3)提出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9228元;(4)2021年~2021年的高温津贴1000元;(5)补缴2021年1月~2021年5月的社会保险5075元,以上合计91362元。 被诉人辩称:一、申诉人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差额已过仲裁时效,请仲裁庭驳回仲裁请求。 1.我厂为了规范劳动用工制度,多次要求申诉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申诉人却一直不与我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有发公告要求申诉人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公告中述明了:若还拒绝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将视为主动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但申诉人仍不愿与公司签订,因此,对于由申诉人本身导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过错,应由申诉人承担,我厂无需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2.申诉人在仲裁申诉书要求我厂支付2021年2月至2021年12月的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申诉人未与我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起,就已经知道该权利可能被侵害,因此申诉人主张2021年2月至2021年12月的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已过一年仲裁时效,请仲裁庭依法驳回申诉人的仲裁请求。 二、申诉人要求支付未签名档订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倍的工资差额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 1.申诉人是2021年11月14日进入我厂,该工作时间没有连续工作满十年,并且没有连续签订两次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我厂并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

文档评论(0)

软件开发 + 关注
官方认证
服务提供商

十余年的软件行业耕耘,可承接各类需求

认证主体深圳鼎云文化有限公司
IP属地湖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MA5G24KH9F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