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村镇银行监管指引(银监发【2017】52号).docxVIP

村镇银行监管指引(银监发【2017】52号).docx

  1. 1、本文档共1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村镇银行监管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村镇银行监管,促进村镇银行持续稳健发展,保护存款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村镇银行是指经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的,主要为县(市、区)域内“三农”、小微企业和社区居民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本指引所称主发起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发起设立或投资入股村镇银行、持股比例不低于最低标准且为村镇银行唯一或最大股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第三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对村镇银行的监管。 第四条村镇银行监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风险为本原则。根据村镇银行的经营环境、管理能力、业务特性等因素,采取科学有效的监管方式和措施,防范和控制村镇银行各类风险。 (二)强化定位原则。加强对村镇银行发展战略和市场定位的持续监管,通过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夯实村镇银行经营基础,防止业务发展“离农脱小”。 (三)严格审慎原则。根据村镇银行的风险特征和监管要求,实行严格审慎监管,督促村镇银行依法合规经营,确保主要监管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 (四)双线监管原则。完善监管责任和考核机制,既强化村镇银行法人监管和属地监管的主导作用,又明确主发起人权责,通过并表监管实现对村镇银行的间接监管。 第二章市场定位 第五条村镇银行应坚持“立足县域、立足支农支小、立足基础金融服务、立足普惠金融”的基本原则,按照服务“三农”、小微企业和社区的市场定位,确立发展战略及与之相适应的发展目标,并建立相应经营机制和服务体系。 第六条村镇银行应在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发起的前提下,按照有利于防范风险、有利于拓展支农支小特色服务、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的原则,积极吸收本地优质涉农企业、自然人等投资入股,构建符合市场定位和发展战略的多元化股权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应对支持村镇银行“支农支小”定位做出书面承诺。 第七条村镇银行应根据所在区域经济特点和客户情况,构建科学的组织架构、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和营销模式;创新产品和服务,完善授信评价和担保机制,提升信贷投放能力。 第八条村镇银行可以经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和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和代理保险业务,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以及经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 属地银监局应结合当地金融服务需求、村镇银行经营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水平等因素,在上述业务范围内,审慎核定村镇银行的业务范围和品种。 第九条村镇银行以提供基础金融服务为主,不得超越业务经营范围。信贷投放应立足满足县(市、区)域内农村经济发展需要,“支农支小”贷款占比和增速应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不得向国家政策限制性行业发放贷款,不得跨经营区域发放贷款和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对已符合“支农支小”监管要求、具备相应风险管理能力的村镇银行,其富余资金可购买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同业存单等标准化资产以及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第十条鼓励符合条件的村镇银行按照可持续发展原则,在县(市、区)域内积极向基层延伸服务网点和设施,创新服务手段和服务模式,切实加强基层和社区金融服务。 第三章公司治理 第十一条村镇银行应按照市场定位和自身发展战略,根据“简洁、有效”的原则,建立和健全差别化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加强股权管理,明确权责关系,完善议事规则,及时披露信息。 第十二条实施简洁公司治理架构的村镇银行应按照分工明晰、有效制衡、相互合作、协调运转的原则,明确各治理主体的职责边界和履职要求。 第十三条村镇银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经营和管理承担最终责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监督并确保高级管理层有效履行管理职责。村镇银行可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与村镇银行、高级管理人员和股东之间不应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第十四条村镇银行董事长不得在村镇银行和主发起人以外的其它机构兼职。在主发起人担任职务的,只能兼任1家村镇银行董事长,且兼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董事会两届任期;未在主发起人担任职务的,可兼任不超过3家由同一主发起人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的董事长。相关兼职工作不得存在利益冲突、不得影响履职时间和精力。 第十五条村镇银行董事会应建立对高级管理层的授权制度,明确对高级管理层的授权范围、授权限额和职责要求等,提高经营决策效率。 第十六条村镇银行董事会可根据需要合理设置专门委员会。村镇银行应设立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村镇银行的审计工作;已设立监事会的可不设立审计委员会,由监事会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鼓励设立“三农”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委员会,成员可吸收农业专家、小微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户代表等。专门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与委员会职责

文档评论(0)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