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险种销售技巧及话术培训.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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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康宁销售技巧篇谁可以买?WHO ?谁可以买?出生30天--60周岁怎么买?HOW ?怎么买?趸交,十年交,二十年交保多久?WHEN ?终身保多久?WHAT ?四金伴你健康升级有哪些利益?10种轻症疾病 保险金40种重大疾病 保险金 身故 保险金身故、高残 保险金全面承保40类重大疾病保监会规定的25种重疾全部涵盖1.恶性肿瘤--不包括局部早期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堵塞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7.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全面承保40类重大疾病保监会规定的25种重疾全部涵盖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2.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13.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14. 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15.瘫痪——永久完全16.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18.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19.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20.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外表积的20%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23.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25.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全面承保40类重大疾病15种其他类重大疾病保险严重心肌病严重重症肌无力严重多发性硬化症严重脊髓灰质炎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终末期肺病严重克隆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持续植物人状态严重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开腹手术严重冠心病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非阿尔茨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10类轻症〔特定疾病〕,额外呵护10大类轻症重疾特定恶性病变或恶性肿瘤〔包含原位癌〕不典型的急性心肌堵塞冠状动脉介入手术特定脑中风后遗症心脏瓣膜介入手术特定面积Ⅲ度烧伤主动脉介入手术严重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特定年龄视力受损严重头部外伤一、重疾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照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本合同根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假设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被保险人已经领取或本公司应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的,本公司按本合同的根本保险金额扣除被保险人已经领取和本公司应给付的特定疾病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二、特种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本合同继续有效;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本公司按本合同根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但给付以一次为限,给付金额最高为10万元,本合同继续有效。假设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三、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导致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本合同根本保险金额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四、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18岁前身故=保险费〔不计利息)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后: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根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8岁后:180天内因病身故=保险费〔不计利息) 180天后因病身故\意外身故=根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除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外,本公司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或身故保险金时,不扣除被保险人已经领取或本公司应给付的特定疾病保险金。案例介绍 被保险人:王先生,30岁 交费方式:年交 交费期限:20年 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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