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法律知识专题讲座总结.pdf

  1. 1、本文档共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法律知识专题讲座总结 一、指导思想 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已成为了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 为了孩子们的健康发展,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提高他们的法制意识 ,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 健康发展,使广大儿童知法、学法、懂法,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活动总结 9 月 14 日,下夹河学校全体师生隆重集会,认真听取了中学法制副校长战利平的精彩法制 讲座。 讲座分别由中学校长李顺和及中心小学校长赵晓主持 ,他们首先对此次讲座的重要性和必 要性对作了深刻的剖析 ,动员全校师生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 ,要知法 ,懂法 ,并用法律知识时刻 保护自己 . 马芝新副校长主要就未成年人如何预防犯罪, 未成人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怎样做 一名遵纪守法的小学生等方面作了详实、 深刻的讲解。 他还就身边的一个个鲜活的事例, 教 育学生从小知法、懂法、守法,让学生深切地体会到“法盲”比“文盲”更可怕。 (讲座稿 附后 ) 法制副校长张皓的讲座深入浅出、以案说法,以详实生动的案例给同学们讲述了一个个鲜 活的真实事例, 为我们指引出了明辨是非的方向。 同时特别强调了青少年的自省、 自律意识, 要求同学们从小养成良好的形为习惯,严格要求自己,加强法律意识,努力做到遵纪守法, 杜绝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以促进学校、社会的和谐发展。 通过讲座,使我校广大学生深受教育,老师和学生深切地体会到“法盲”比“文盲” 更可怕。明确认识了犯罪的危害性, 增强了学生的法律知识、 学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法 律是国家的根本, 是社会的保障, 是人生的参考书。 法律对于我们全体师生来说更是必须遵 守的, 时时刻刻约束着我们的行为。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学生现在都是未成年人,将来 都是社会上的一份子, 法律更是无处不在, 而全体学生更应该从小养成良好的习惯, 才能够 将来更好地遵守法律。 老师、同学们,你们好: 今天,我想给大家讲讲未成年人的权利、义务和“违法” “犯罪”的概念以及未成年人如何 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讲课之前, 我要向大家先介绍以下三个概念, 即 “未成年人”“少年”“青少年”。“未成年人” 这一概念从法律上说它是以年龄的划分为标准的,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 “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该法对未成年人的下限年龄未作出规定,也就是宣 告对未成年人从一生下来就加以保护, 举个例子, 每个刚出生的婴儿都享有财产继承权。 “少 年”,是指已满 14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按照实际上的规定,少年与未成年人是 同一个概念,只是叫法不同而已。 “青少年”是一个笼统的、习惯性的称呼,既包括成年人, 又包括未成年人,它不是法律上的概念。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当别人称你为未成年人、少 年或青少年时都不算错。 但是在适用法律时, 必须明确什么是未成年人,什么是少年, 什么 是青少年,这一点很重要,因为不同的称呼意味着享有不同的权利和承担不同的义务。 如今我们在宣传媒体中经常听到未成年人要积极争取自己的权利, 履行自己的义务等等, 那 么未成年人到底有哪些权利和承担哪些义务呢? 未成年人作为公民的一部分, 所享有的权利是相当广泛的。 具体来说, 在我国未成年人的权 利主要包括八个方面的内容:一、政治权利,二、人身权利,三、受教育权利,四、个人财 产所有权,五、继承权,六、社会经济权,七、诉讼权利,八、其他权利。 在这里,我给同学们着重讲一讲人身权和诉讼

文档评论(0)

tianya189 + 关注
官方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认证主体阳新县融易互联网技术工作室
IP属地上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2420222MA4ELHM75D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