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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法律职业资格(原司法考试)试题
姓名:_____________ 年级: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
题型
选择题
填空题
解答题
判断题
计算题
附加题
总分
得分
评卷人
得分
1、刘月购买甲公司的化肥,使用后农作物生长异常。刘月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退款并赔偿损失。诉讼中甲公司否认刘月的损失是因其出售的化肥质量问题造成的,刘月向法院提供了本村吴某起诉甲公司损害赔偿案件的判决书,以证明甲公司出售的化肥有质量问题且与其所受损害有因果关系。关于本案刘月所受损害与使用甲公司化肥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分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由刘月负担有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 B、应由甲公司负担无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 C、应由法院依职权裁量分配证明责任 D、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分担证明责任 答案:B 解析:《证据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据此可知,对于产品缺陷责任在证明责任分配上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故本案应由甲公司负担无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2、下列关于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表述,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以德配天,德主刑辅”作为西周的立法思想,其中“德”指“敬天、敬祖、保民” B.秦朝贯彻法家“以法治国,明法重刑”的主张以保护旧贵族的特权 C.汉武帝时颁布了《箠令》,规定了笞杖的尺寸,行刑不得换人等内容,是汉律儒家化的一种体现 D.清代开始,“谋杀”和“故杀”有了明确的区分,谋杀指有预谋的杀人,故杀指情急之中故意杀人 答案:D 解析:①A 项错,西周立法思想是以德配天明德慎罚;②B 项错,秦朝用法律削弱了旧贵族特权;③C 项错,汉景帝颁布《箠令》;④D 项正确,故杀和谋杀概念渊源已久,但清代开始,对之进行了进一步阐释,从而将谋杀和故杀这一概念相区分。3、某外国公民朴某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起诉中国公民张某。关于该民事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中国法院和外国法院对该案都有管辖权的,如张某向外国法院起诉,朴某向中国法院起诉,中国法院不能受理 B.受朴某委托,某该国驻华使馆官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不能在诉讼中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 C.朴某和张某可用明示方式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D.朴某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____管辖权。依据《民诉意见》第306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予受理……”故A 错误。依第308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 人,可以委托本囯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在诉讼中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BD正确。 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订后,第34条规定将国内案件与涉外案件协议管辖规定统一,具体为“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而C 选项中的“明示方式”是相对于默示方式而言的,其既可以为书面方式,也可为口头方式,而不限于书面方式,故C错误。4、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4年) A.法院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后,应中止原裁判的执行 B.第三人撤销之诉是确认原审裁判错误的确认之诉 C.第三人撤销之诉由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管辖,但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双方当事人为公民的案件,应由原审法院管辖 D.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客体包括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第三人撤销之诉。《民诉解释》第299条规定,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后,原告提供相应担保,请求中止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可见,原则上并不中止执行。因此A选项错误。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能参加原被告之间的诉讼时,针对原审诉讼裁判结果对第三人产生的不利效果,向法院提起的改变或撤销错误的原审生效裁判的一种诉讼。它是要改变原生效裁判确立的法律关系,因此属于变更之诉,而非确认之诉,B选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3款规定,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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