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5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 非煤矿山安全许可审查要点
; 一、法律法规依据
1.安全设施设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2015年进行修订,以77号令颁布)(以下简称“36号令”)规定,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时,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未经审查批准不得开工。
2.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据《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原国家安监总局制定了《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0号,2015年进行修订,以78号令颁布),非煤矿矿山企业必须依照本实施办法以及《江西省非煤矿山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法》(省政府令第189号)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二、适用范围
1.安全设施设计。“36号令”规定,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应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论证和安全预评价、其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适用。目前,按照国家简政放权总体精神,已取消了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由安全监管部门组织改为企业自行组织,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仍需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审查并批复同意。
2.安全生产许可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所称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包括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及其尾矿库、地质勘探单位、采掘施工企业、石油天然气企业。尾矿库中不包括核工业矿山尾矿库及电厂灰渣库。; 三、许可权限
1.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职责等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3〕143号)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下列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1)稀土矿山开发项目、铀矿山建设项目、已探明工业储量5000万吨及以上规模的铁矿建设项目。
(2)新建项目一次设计或者经改(扩)建后年产300万吨及以上或者最大开采深度1000米及以上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建设项目、年产1000万吨及以上或者边坡高度200米及以上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总库容1亿立方米及以上或者总坝高200米及以上的尾矿库建设项目。
其他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分级、属地监管的原则作出规定。 ; 2.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
(1)《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负责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总局颁发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2)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可以委托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 四、许可程序
需经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公告→送达→归档等工作流程,其中需注意各个环节的审批工作期限。
五、审查要点
1.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
(1)资质审查。设计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
(2)前置条件审查。建设项目是否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是否按要求进行安全预评价、矿山建设项目是否取得采矿许可证(或与划定矿区范围批复)等。
(3)设计依据审查。设计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是否准确。; (4)格式审查。安全设施设计格式、封装、排版、附件等内容是否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写提纲》要求,是否有缺项漏项。
(5)总平面布置审查。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是否安全可靠。如地下矿山井口是否高于历史最高洪水位1米以上,地表建(构)筑物是否在岩移范围内;尾矿库下游安全距离、小型露天采石场矿区边界距离是否符合规定。
(6)主要安全设施审查。安全设施审查应对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写提纲》,依据相应的规程、标准进行审查。因矿山建设项目涉及范围较广,部分规程、标准对于同一问题会存在不一致要求,应按最严要求执行。
重点把握好以下规定:;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并不得开工建设:
(一)无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文件的;
(二)未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的;
(三)安全预评价报告由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编制的;
(四)设计内容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的;
(五)未采纳安全预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且未作充分论证说明的;
(六)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未予批准的,生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最近下载
- 伯恩斯 营销调研(第9版)Burns9e_ch05_PPTaccessible.pptx VIP
- 2025年生活会(四个带头)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含违纪行为典型案例剖析】2篇文.docx VIP
- 坡口机操作规程培训.pptx VIP
- 人教版小学五年级语文下册电子课本.pdf
- 解一元一次不等式专项练习-(80题-附答案).pdf VIP
- 孤岛工作面危险性分析.docx
- 伯恩斯 营销调研(第9版)Burns9e_ch01_PPTaccessible.pptx VIP
- 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2023年九年级适应性考试科学试题卷.pdf
- 2024年中小学生科学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docx
- 一种云台式激光甲烷泄露测量装置.pdf VIP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