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版.doc

  1. 1、本文档共6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版 ———————————————————————————————— 作者: ———————————————————————————————— 日期: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 为了加强煤与瓦斯突出的防治工作,有效预防煤矿突出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平安,根据?平安生产法?、?矿山平安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平安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煤矿企业〔矿井〕、有关单位的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以下简称突出〕的防治工作,适用本规定。 现行煤矿平安规程、标准、标准、规定等有关突出防治的内容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突出煤层,是指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突出的煤层或者经鉴定有突出危险的煤层。 本规定所称突出矿井,是指在矿井的开拓、生产范围内有突出煤层的矿井。 第四条 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突出矿井的矿长是本单位防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设置防突机构,建立健全防突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 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根据突出矿井的实际状况和条件,制定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以下内容: 〔一〕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二〕区域防突措施; 〔三〕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四〕区域验证。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二〕工作面防突措施; 〔三〕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 〔四〕平安防护措施。 第六条 防突工作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那么。突出矿井采掘工作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未按要求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严禁进展采掘活动。 区域防突工作应当做到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 第七条 突出矿井发生突出的必须立即停产,并立即分析、查找突出原因;在强化实施综合防突措施、消除突出隐患后,方可恢复生产。 非突出矿井首次发生突出的必须立即停产,按本规定的要求建立防突机构和管理制度,编制矿井防突设计,配备平安装备,完善平安设施和平安生产系统,补充实施区域防突措施,到达本规定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一节 突出煤层和突出矿井鉴定 第八条 地质勘探单位应当查明矿床瓦斯地质情况。井田地质报告应当提供煤层突出危险性的根底资料。 根底资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煤层赋存条件及其稳定性; 〔二〕煤的构造类型及工业分析; 〔三〕煤的巩固性系数、煤层围岩性质及厚度; 〔四〕煤层瓦斯含量、瓦斯成分和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等指标; 〔五〕标有瓦斯含量等值线的瓦斯地质图; 〔六〕地质构造类型及其特征、火成岩侵入形态及其分布、水文地质情况; 勘探过程中钻孔穿过煤层时的瓦斯涌出动力现象; 邻近煤矿的瓦斯情况。 第九条 新建矿井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对矿井内采掘工程可能揭露的所有平均厚度在0.3m以上的煤层进展突出危险性评估。 评估结果作为矿井立项、初步设计和指导建井期间揭煤作业的依据。 第十条 经评估认为有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建井期间应当对开采煤层及其他可能对采掘活动造成威胁的煤层进展突出危险性鉴定。 第十一条 矿井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立即进展突出煤层鉴定;鉴定未完成前,应当按照突出煤层管理: 〔一〕煤层有瓦斯动力现象的; 〔二〕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突出的; 〔三〕煤层瓦斯压力到达或者超过0.74MPa的。 第十二条 突出煤层和突出矿井的鉴定由煤矿企业委托具有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展。鉴定单位应当在承受委托之日起120天内完成鉴定工作。鉴定单位对鉴定结果负责。 煤矿企业应当将鉴定结果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平安监管部门、煤矿平安监察机构备案。 煤矿发生瓦斯动力现象造成生产平安事故,经事故调查认定为突出事故的,该煤层即为突出煤层,该矿井即为突出矿井。 第十三条 突出煤层鉴定应当首先根据实际发生的瓦斯动力现象进展。 当动力现象特征不明显或者没有动力现象时,应当根据实际测定的煤层最大瓦斯压力P、软分层煤的破坏类型、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Δp和煤的巩固性系数f等指标进展鉴定。全部指标均到达或者超过表1所列的临界值的,确定为突出煤层。 鉴定单位也可以探索突出煤层鉴定的新方法和新指标。 表1 突出煤层鉴定的单项指标临界值 煤层 破坏类型 瓦斯放散初速度 △p 巩固性系数 f 瓦斯压力〔相对压力〕 P〔MPa〕 临界值 Ⅲ、Ⅳ、Ⅴ ≥10 ≤ ≥ 第二节 建立和开采根本要求 第十四条 有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及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必须编制防突专项设计。设计应当包括开拓方式、煤层开采顺序、采区巷道布置、采煤方法、通风系统、防突设施〔设备〕、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

文档评论(0)

iphone0b + 关注
官方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认证主体如皋市辰森技术服务工作室
IP属地江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2320682MA278Y740Q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