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概述》.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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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合同法总则;;通过本章的学习,认识和理解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了解合同的主要类型,掌握我国合同法的主要特色、适用范围及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知识结构简图】;第一节;;;大陆法: 合同是一种合意。 英美法: 合同是一种许诺或一组许诺。 我国基本上继受了大陆法的概念,认为合同是一种合意或协议。 ;《合同法》第2条规定: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一、合同的概念;【补充材料】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补充材料】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二、合同的法律特征;二、合同的法律特征;二、合同的法律特征;;三、合同的分类;三、合同的分类;;三、合同的分类;三、合同的分类;【案例分析1-1】;;三、合同的分类;;三、合同的分类;甲与乙签订了买卖西瓜的书面合同,甲在给乙送货时,恰遇阴雨天,乙很担忧卖不出去,甲说三天内如卖不出去全退给我,乙方表示接受其好意。后来,乙方将剩余西瓜的退给甲时,甲予以拒绝,认为后来的表示为口头合同,不能改变原来的书面合同故不生效力。乙诉至法院。 ;;三、合同的分类;;三、合同的分类;;;定作人甲与承揽人乙签订一份模具定作承揽合同,约定:“可以由乙组织丙实施制造”。丙在合同约定的期间没有履行乙交给的任务,甲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乙以双方约定由丙履行债务为由拒绝承担违约责任。 ;;三、合同的分类;第二节;;;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某手机商行乙在店堂内告示“本店绝无水货,假一赔十”。某甲购机后发现是水货,某甲诉至法院要求乙按堂内告示赔十,而乙认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一”规定,最多只赔一倍。后诉至法院。 ;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必威体育官网网址等义务”。 这些义务可能是合同本身并没有规定的义务,也应当主动履行。这在法???上叫做附随义务。 ;甲乙双方订立了一份冷冻食品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出卖人甲送货,但合同中没有约定具体履行期限和时间。;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提示:甲与乙打赌行为而言,属附生效条件的赠与合同。其内容以贬低或自愿贬低人格作为条件,显然有悖于当今社会的主流风俗习惯,会毒害社会风气,人民法院应依据公序良俗原则宣布该赠与无效,驳回乙的诉讼请求。;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法第61条、63条专门规定了“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62条、第63条对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针对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作了进一步具体规定,使合同得以顺利履行。 ;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十分广泛,有债权关系、物权关系、婚姻家庭等人身关系、公司、保险、票据、证券、海商等商事关系均在其范围之内。 ;合同法第2条第2款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明确排除了这一部分民事关系,但是其他没有排除的是否均属于合同法调整的范围呢?如物权合同。 ;学者对此有不同意见,有的认为合同法调整的是债权债务关系,只是为了避免人们将债权债务关系的误解为“欠债还钱”而使用 “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一词,实际上合同法只调整债权合同;有的认为只要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未明确规定的有关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均在其内,你认为应当如何理解?;附随义务的学术争论: (1)它具有附随性,不确定性。(无争议) (2)附随义务的范围:(有争议) 争议的焦点在附随义务是否包括了先合同义务和后合同义务? ; 以合同法的立法体例看,附随义务是否包括三者? ;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缔约过失发生在先合同义务中。(列入“合同的订立”一章)。 后合同义务,是指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依照法律的规定,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的义务。(合同法第92条,列入“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章) 附随义务规定在第60条,列入“合同的履行”一章。;三者之间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 ,义务的功能不同。 第二 ,义务违反后的责任类型不同。 ;1、合同法调整债权合同,不调整身份合同、行政合同。但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农村承包经营权合同适用合同法。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不适用合同法,企业外部承包合同适用合同法;劳动合同不适用合同法,但劳务合同适用合同法;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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