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权交易及其会计问题研究——基于东岳化工CDM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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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PAGE 18 碳排放权交易及其会计问题研究——基于东岳化工CDM项目 摘要:目前,持有CDM项目是我国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最主要的方式。论文基于东岳化工CDM项目,分析了东岳化工对其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处理方式。本文认为,碳排放权应确认无形资产而非存货,此外,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处理,在不违背现有会计准则的基础上,更应关注其对报表,尤其是对利润表的影响。 关键词:碳排放权 CDM 会计处理财务报表 Carbon Emissions Trading and Accounting Problems Research ——Based on Dongyue Group Limited CDM Projects Abstract: At present,the principle way to participate in carbon emissions trading is to hold a CDM project in China’s enterprises. The paper analyzes carbon accounting of Dongyue Group Limited based on its CDM project. This paper argues that emission rights should be considered Intangible assets rather than Inventory. In addition, the accounting of carbon emissions trading should not violate existing Accounting standard for business enterprise, moreover, should pay attension to its influence to Financial Statement especially Income Statement. Keywords: Carbon Emission Rights ;CDM ;Accounting ;Financial Statement 一、 引言 (一) 我国CDM项目下碳排放权交易发展的现状 《京都议定书》中规定了三种履约机制:联合履行(JI);清洁发展机制(CDM);排放交易(ET)。在这三种机制中,JI和ET机制的缔约双方都仅限于发达国家,只有清洁发展机制(CDM)允许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合作开展减排项目,是我国唯一能够参与的履约机制。截止到2015年末,我国已批准CDM项目5073项,已获签发的项目为1473项,联合国执行理事会(EB)已经签发的“经核证的减排量(CERs)”数量占全球总量的58%,众多企业已参与到碳排放权交易中来。但目前国内外尚无有关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准则出台,企业在对碳排放权进行确认计量时,没有相关的准则,规范和解释进行参考,会计处理以及信息披露相当混乱。碳排放权交易的迅速发展与相关准则缺失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深。 (二) 国内外关于碳排放权交易会计问题研究的现状 早在2003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就对排污权会计基准草案进行过讨论,但最终因无法解决该草案的两大缺陷,而使将该草案提上委员会议事日程的努力归于失败。之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于2004年公布了“IFRIC3:排污权”解释公告,试图规范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处理,但IFRIC3的无形资产模式无法解决排放资产与排放负债在计量和报告方面的不匹配问题从而遭到抵制。最终IASB于2005年6月将IFRIC3予以撤销,事实上,这也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在没有发行新准则的情况下,将旧准则撤销。IFRIC3被撤销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10月又将碳排放交易机制项目提上议程,2007年12月,该工作项目正式启动。2012年5月,法国准则制定委员会ANC发表论文——《反映公司商业模式的温室气体排放权会计》。EFRAG随后也发布了草案。这两提案都认为在对排放权交易进行会计处理时应考虑到公司的商业模式。最重要的是,它们都认为排放权与“存货”具有较多共同点,从而应将排放权确认为存货。EFRAG认为,将排放负债的计量与现存资产相联系,就能将IFRIC3的不匹配问题最小化。只要企业拥有足够的排放权,并可以将其递延以抵消负债,负债的价值将会和资产相同。 此外,国内外的很多专业人士,对碳排放交易的会计问题也甚为关心。大量专家学者也根据自身的研究领域对其展开了深入研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但目前这一领域的观点不一,尚未形成完整,统一的理论体系,相关部门仍未正式出台碳排放交易的准则,关于碳排放交易的会计问题依旧悬而未决。 (三) 研究的目的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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