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1.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doc

  1. 1、本文档共3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 —— PAGE 20 —— — —— PAGE 19 —— 附件1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总 则 【法律依据】 为规范药品全生命周期药物警戒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制定本规范。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以下简称“持有人”)和获准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药品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办者”)开展药物警戒活动。 【根本目标】 持有人和申办者应当根据药品安全性特征开展药物警戒活动,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安全风险,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 【体系要求】 持有人和申办者应当建立药物警戒体系,通过体系的有效运行和维护,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药品不良反应及其他与用药有关的有害反应。 【社会共治】 持有人和申办者应当与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临床试验机构等协同开展药物警戒工作。鼓励持有人与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相关方合作,推动药物警戒活动深入开展。 质量管理 基本要求 【药物警戒体系】 药物警戒体系要素包括与药物警戒活动相关的机构、人员、制度、资源等,并与持有人类型、规模、品种数量及安全性特征等相适应。 【基本要求】 持有人应当制定质量目标,建立质量保证系统,对药物警戒体系及活动进行质量管理,不断提升药物警戒体系运行效能,确保药物警戒活动持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质量保证系统】 持有人应当以防范风险为基础,将药物警戒的关键活动纳入质量保证系统中,重点考虑以下质量保证要素: (一)设置合理的组织机构; (二)配备满足药物警戒活动需要的人员、设备和资源; (三)制定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管理制度; (四)制定全面、清晰、可操作的操作规程; (五)建立有效、畅通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收集途径; (六)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报告与处置活动; (七)开展有效的风险信号识别和评估活动; (八)对已识别的风险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九)确保药物警戒相关文件和记录可获取、可查阅、可追溯。 【质量控制指标】 持有人应当制定并适时更新药物警戒质量控制指标。指标应当可测量、可考核,贯穿到药物警戒的关键活动中,并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一)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合规性; (二)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合规性; (三)信号检测和评价的及时性; (四)药物警戒主文件更新的及时性; (五)药物警戒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六)培训与考核; (七)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用户信息和产品信息变更及时性。 内部审核 【质量内审】 持有人应当定期或者在药物警戒体系出现重大变化时开展内部审核(以下简称“内审”),审查各项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评估药物警戒体系及活动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持有人开展内审,应当遵循科学、规范、独立的原则。 【审核方案】 开展内审前应当制订审核方案。方案应当包括内审的目标、范围、方法、标准、审核人员、审核记录和报告要求等。方案的制定应当考虑药物警戒工作的关键活动、关键岗位以及既往审核结果等。 【记录和报告】 内审过程应当有记录,记录审核的基本情况、内容和结果。内审应当形成书面报告,并经药物警戒负责人签署批准。 【质量改进】 针对内审发现的问题,持有人相关部门应当调查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内审人员应对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跟踪,评估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合理性、有效性和充分性。 委托管理 【合规性要求】 持有人委托开展药物警戒工作的,双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签订委托合同,保证药物警戒工作全过程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且持续合规。 【受托方要求】 持有人应当考察、遴选具备相应药物警戒条件和能力的受托方。受托方应当具备保障工作有效运行的组织机构,具有可承担药物警戒委托事项的专业人员、管理制度、设备资源等工作条件和相应的工作能力,且应配合持有人接受药品监管部门的延伸检查。 【管理受托方】 持有人应当确保受托方充分了解其药物警戒的质量目标和要求,定期对受托方进行审计,确保药物警戒工作持续符合要求。 【委托责任】 持有人为药物警戒责任主体,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受托方开展药物警戒工作,相应法律责任由持有人承担。 集团内各持有人之间以及总部和各持有人之间可相互承担药物警戒工作,但双方应当书面文件约定相应职责与工作机制,相应法律责任由各持有人承担。 机构人员与资源 组织机构 【机构】 持有人应当合理设置药物警戒组织机构,明确药物警戒组织机构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调机制,保障药物警戒活动的顺利开展。 【药品安全委员会】 持有人应当建立药品安全委员会,负责重大风险研判、重大或紧急药品安全性事件处置、风险控制决策以及其他与药物警戒有关的重大事项。药品安全委员会一般由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科研服务 + 关注
实名认证
服务提供商

科研服务:各项材料辅助指导、翻译润色、专利、数据统计分析、实验外包、课题申报,著作出版,硕博课题毕业指导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