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古代中国监察制度的演变
第一页,编辑于星期三:十二点 四十六分。 概念:中国古代监察制度起源甚早,中国古代的封建国家为监督政府官员,为国家利益和皇帝利益而服务,维护既有的统治秩序,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而设立的一项专门的“准司法”性质的国家监督制度。 第二页,编辑于星期三:十二点 四十六分。 战国时期,法家强调“明主治吏不治民”,形成了一套以法治吏的主张,且已出现御史和监察法。汉代在“察吏是治国之本”“尊君抑臣”等思想指导下,建立了以御史大夫、司隶校尉等为首的监察系统;同时划天下为十三州部,设刺史巡察地方,并且制定了《六条问事》。唐朝建立了比较成熟的“一台三院”监察体制;在地方则以“道”为监察区,由监察御史分巡州县;通过制定《监察六法》,使监察的对象扩展到所有的官僚,并将户口、赋役、农桑等列为监察的内容,同时加强司法监察。宋代利用监察官加强对宰相的监督;在各路设置的转运司、提点刑狱司等中央派出机构,兼具监察地方官的职责,直接对朝廷负责;监察立法则以皇帝颁发的诏、敕、令为主要的法律形式。明初,御史台与中书省、都督府地位并重,旋即设都察院取代御史台,将台、察合并为一个机关;在地方建立了御史巡按制度;监察法由简单、单行法规趋向系统化。 ——摘编自张晋藩《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历史镜鉴》 第三页,编辑于星期三:十二点 四十六分。 《管子 ·桓公问》首先追溯了古代“圣帝明王”为了“察民之所恶”而设立的议事机构 。 黄帝立明台之议者, 上观于贤也。尧有衢室之问者 ,下听于人也 。舜有告善之旌 ,而主不蔽也 。禹立谏鼓于朝, 而备讯唉。汤有总街之庭 ,以观人诽也。武王有灵台之复,而贤者进也. 第四页,编辑于星期三:十二点 四十六分。 秦朝监察制 中央——御史大夫 秦代始置,负责监察百官,代表皇帝接受百官奏事,管理国家重要图册、典籍,代朝廷起草诏命文书等 。 地方——监郡御史 “监御史,秦官,掌监郡,汉省。” ——《汉书·百官公卿表》 第五页,编辑于星期三:十二点 四十六分。 中央:沿袭汉制设御史台(宪台) 地方:由朝廷不定期派巡御史 魏晋南北朝监察制 第六页,编辑于星期三:十二点 四十六分。 隋唐监察制 中央:仍设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察院。 地方:分十道监察区。 第七页,编辑于星期三:十二点 四十六分。 宋代 中央:设御史台 地方:设通判 元代 中央:设御史台 地方:设行御史台和提刑按察使司 宋元监察制 第八页,编辑于星期三:十二点 四十六分。 明代 中央: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和厂卫机构加强监察。 地方:设十三道监察御史。 清代 中央:雍正时将六科并入都察院,乾隆时颁布《钦定台规》 地方:总督和巡抚兼有监察权 明清监察制 第九页,编辑于星期三:十二点 四十六分。 *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