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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捷微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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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 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 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Jiejie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注册地址:江苏省启东科技创业园兴龙路 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新股发行数量 2,360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 27.63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7 年 3 月 3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9,36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7 年 3 月 2 日 1-1-2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 PAGE \* MERGEFORMAT 20 1-1- PAGE \* MERGEFORMAT 3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 PAGE \* MERGEFORMAT 3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下列风险及其他重要事项,并请认真阅读本招股 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一)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黄善兵、黄健和李燕,控股股东捷捷投资,股东蓉俊投资分别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黄善兵或黄健于发行人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黄善兵或黄健申报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4 个月内,若需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 黄健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捷捷投资、蓉俊投资的股份,也不由捷捷投资、蓉俊投资回购该部分股权。 李燕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蓉俊投资的股份,也不由蓉俊投资回购该部分股权。 发行人股东南通中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发行人监事会主席的股东张祖蕾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沈卫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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