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docx

新疆交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docx

  1. 1、本文档共89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新疆交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docx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PAGE \* MERGEFORMAT 2 PAGE \* MERGEFORMAT 9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嵩山路 22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8 层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6,500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7.18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8 年 11 月 15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64,5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新疆国资委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如本单位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 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应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减持价格的下限。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应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减 持价格的下限。 (4)本单位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发行人股东新业投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如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 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应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减持价格的下限。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应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减持价格的下限。 本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发行人其他法人/有限合伙股东特变电工集团、通海投资、福耀投资、江苏路通、翰晟投资、德得创业、海益投资、中财富国、诚诚投资、东证资本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公司/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沈金生、朱天山、王成、熊刚、赛力克?阿吾哈力、曾学禹、林强、隋绍新、黄勇、孙建军、余红印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

文档评论(0)

原简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