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成建委〔2017〕715号-安全文明费.docxVIP

  1. 1、本文档共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成建委〔2017〕715号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文号:成建委〔2017〕715号| 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工程现场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落实到位,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17〕5号)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的建设工程,实行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检查评价标准。安全文明施工费中,基本费统一按《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川建发〔2017〕5号)基本费费率表(市区标准)计取。现场评价费按《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细则》(川建发〔2015〕51号)、《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74号)等文件规定,以施工过程中各阶段自检自评结果结合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日常行为的检查评价情况作为计费依据计取。其具体计取方法如下: (一)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各阶段自检自评(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签字确认)平均分值,按本实施意见第二、三条的规定调整后得到的最终分值后,按《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川建发〔2017〕5号)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 (二)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阶段自检自评分值在70分以下的,应进行整改。若最终综合评价得分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只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临时设施基本费。 二、经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为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各阶段自检自评(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签字确认)平均分值应不低于85分。未经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为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各阶段自检自评(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签字确认)平均分值不得超过85分(不含85分)。 三、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根据《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细则》(川建发〔2015〕51号)第三十条的规定结合日常监管情况核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最终综合评价得分。 四、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一)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纳入施工总承包(以下简称总包)统一管理的,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相关专业工程的计费标准,以总包的安全评价得分计费,总包收取相应专业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40%.建设单位在拨付专业工程承包方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时,应将其中的40%直接拨付总包。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由总包负责。 (二)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未纳入总包管理的,安全监督机构单独进行现场监督管理的,其安全施工费以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类型,本实施意见第二、三条规定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由专业承包人负责。 五、对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含EPC方式)或平方米造价包干的工程(包括建设单位按包干价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别以建安工程造价或包干价的15%、10%作为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取费基础。 六、采用投融资建设方式的建设工程,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本实施意见的第一、二、三条的规定计取。 七、安全文明施工费的结算管理 (一)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按照要求填报《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评价得分及措施费费率核定表》(见附件),现场评价最终得分由施工安全监督部门核定,取费费率由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定。在成都市建委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由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和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核定,在区(市)县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核定。 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造价咨询企业在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时应以核定后的《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评价得分及措施费费率核定表》为计算依据,办理安全文明施工费的竣工结算。 (二)园林绿化、临时设施、迁改工程等未纳入安全监督机构现场监督管理的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由建设单位监督实施,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取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三)对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含EPC方式)或平方米造价包干的工程(包括建设单位按包干价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别以建安工程造价或包干价(含合同价款调整)的15%、10%作为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取费基础,以最终分值按本实施意见第一、二条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 (四)房屋建筑主体工程及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16463121560245d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