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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立油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docx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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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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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
10,5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
发行价格:
23 元/股
发行日期:
2011 年 10 月 19 日
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42,00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1 年 9 月 27 日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汪立平、钱佩新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等),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
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公司股东恒屹实业、智瑞投资、申诺科技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通过管理层持股公司智瑞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管理人员邱永宁、
姚志伟、苏红阳、徐进、王喜阳、徐吉军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等),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
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发行人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招股说明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32,395,115.56 元,扣除向老股东分配现金股利50,000,000元,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82,395,115.56 元。根据 2011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上述剩余累计未分
配利润和 2011 年 1 月 1 日之后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
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二、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汪立平、钱佩新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等),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
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公司股东恒屹实业、智瑞投资、申诺科技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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