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监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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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PAGE \* MERGEFORMAT 2 PAGE \* MERGEFORMAT 8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保税区留学生创业园 2 期 4 号楼 2 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第 A 层)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1,67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40.00 元预计发行日期…………………………..………………….…...2009 年 12 月 9 日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后总股本……………………..………..………………..…………6,670 万股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天一世纪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除控股股东外,公司其他股东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董事林琳和李雪会、监事王伟敏还承诺:在前述承诺的基础上,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余艇、周方洁和刘笑梅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天一世纪的股权,也不由天一世纪收购该部分股权。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09 年 12 月 7 日 重要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1、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5,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 1,67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6,670 万股。上述股份均为流通股。 公司控股股东天一世纪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除控股股东外,公司其他股东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董事林琳和李雪会、监事王伟敏还承诺:在前述承诺的基础上,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余艇、周方洁和刘笑梅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天一世纪的股权,也不由天一世纪收购该部分股权。 根据公司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软件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了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税收优惠。2006 年度、2007 年度、2008 年度、2009 年 1-6 月,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 939.27 万元、1,670.31 万元、1,584.32 万元和 759.49 万元,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23.92%、32.00%、33.59%和 33.78%。若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未来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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