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丰生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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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 PAGE \* MERGEFORMAT 2 1-1- PAGE \* MERGEFORMAT 35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Lanfeng Bio-chemical Co.,Ltd. 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苏化路1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1,900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43.20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0年11月22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7,4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股东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新沂市华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苏州国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振华先生通过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杨振华先生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梁华中、耿斌、徐西之、顾子强、钱霖涵、郑善龙、许洪生、许遵明、陈德银、陈康、沈永胜、顾思雨通过新沂市华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上述人员已分别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 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0年11月18日 发行人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和风险:一、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股东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新沂市华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苏州国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振华先生通过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杨振华先生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梁华中、耿斌、徐西之、顾子强、钱霖涵、郑善龙、许洪生、许遵明、陈德银、陈康、沈永胜、顾思雨通过新沂市华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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