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听证会可编辑.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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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参与情景模拟 ——行政听证会;;;行政听政:内涵与起源; 1);3.听政制度相关问题:行政听政的功能与原则 ;从各国听政程序的立法和实践来看,行政听政的范围主要包括 ;3.听政制度的相关问题:行政听政的形式 ;3.听政制度的主要内容:行政听政的程序 ;;;5、行政听证的功能;Let’s try!;; 1; 4;2、我国听证制度相关法源: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和国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二十一条 法制机构应当就规章送审稿涉及的主要问题,深入基层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听取基层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 规章送审稿涉及重大问题的,法制机构应当召开由有关单位、专家参加的座谈会、论证会,听取意见,研究论证。 第二十三条 规章送审稿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有关机关、组织或者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起草单位在起草过程中未向社会公布,也未举行听证会的,法制机构经本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向社会公布,也可以举行听证会。 举行听证会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程序组织。;《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3、听证的参加人员: 听证事项经办机构的指派人员,听证会代表,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等 。;5、听证会程序 首先有记录员查明听证参加人的身份和到场情况,宣布听证会的纪律和听证会的有关注意事项。 (1)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介绍听证员,记录员,宣布听证事项和事由,告知听证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2)听证事项的经办机构提出办理的理由,依据和有关材料及处理意见; (3)当事人进行质证,申辩,提出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其他听证代表对听证事项也可发表意见和质询。 (4)最后陈述。 (5)听证主持人总结并宣布听证结束。;听证程序:注意事项;7、听证会相关的法定时间:告知听证 (1)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2)拟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方案。以上两项主管部门在报批前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3)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止违法勘查或者违法开采行为、吊销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4)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的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和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 后两项在作出决定前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5)当事人应当在告知5个工作日提出申请,行政处罚在3个工作日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放弃听证的,应当书面记载。要求听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代理人参加听证。 ;10、其它: (1)回避:如听证人员及主持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有一方要求回避的应当回避,主持人回避要经领导批准。 (2)放弃:无正当理由不到场,中途退场视为放弃. (3)延期:一是无法按期举行(不可抗力);二是当事人申请有正当理由的;三是可以延期的其它情形;听证程序:注意事项;其它;;听政制度也是伴随着我过行政法制的进程建立和发展的,1989年深圳市政府为了调整教育收费召开全国第一个行政听政会,以后其他地区纷纷出现了其他行政听政会,2005年,国家举行的调整个税起征点的听政会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行政处罚法:当前行政听政制度的缺陷;价格法:;价格法:;立法法:;1.当务之急在于完善正式听证制度.从我国听证现状来看,行政处罚法中的听证是正式听证,对于听证程序的规定仍是简单而粗疏的,无法满足实际操作需要,很难保障公民权益。因此,听证制度的完善在于完善现行的正式听证,听证中的主体,听证的当事人和参加人,听证的原则、步骤、方式和具体程序作出详尽的规定,使听证制度达到规范,具有极强的操作性,便于执行。这样不仅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权益,而且有利于我国听证制度的良性发展,因为从国外听证制度演变来看,其基本上是从正式向非正式、由繁入简过渡,如没有良好运行的正式听证制度,非正式听证甚至整个听证制度便会流于一种形式。 ;3.完善关于行政听证主持人的规定.主持人地位的独立是赢得公众对听证程序公正性的信心。我国现行法规规定定政府主管部门为听证的主持人,而立法法也同样规定听证会的主持人为行政立法机关,省市听证法规关于主持人的资格规定更少。由于听证主持人制度同程序公正紧密联系在一起,为了达到程序公正的目标,人们要求主持人相对具有一定的中立性,应从制度上解决主持人问题,借鉴美国式行政法官做法,应切实贯彻职能分离原则(指主持听证的人不能同时是本案调查者),以免不公平听证。 ;结束语;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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