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企业法人的债务应由谁承担?.pdf

  1. 1、本文档共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企业法人的债务应由谁承担? [案情介绍] 某酒店由某实业公司承包经营。1999 年7 月5 日,某酒店向沈某借款15 万 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双方约定每月利息为2250 元,借款期限至2001 年6 月止,沈某于当日将借款转到了某酒店的账上。截至2001 年7 月5 日,某酒店 已偿还此前的利息。至起诉的2003 年6 月10 日时止,某实业公司又还款87180 元。该酒店于1996 年12 月经某工商局登记注册成立,其股东分别为陈某、张某、 杨某。2002 年10 月30 日,酒店向某工商局递交一份《注销企业申请报告》,申 请对酒店进行注销登记。同年1 1 月18 日,实业公司在《关于申请办理注销登 记手续的报告》中声称,其于2002 年7 月16 日正式决定撤出对某酒店的承包经 营,并于当日下午五时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办理了财产移交手续,于此前就企业人 员、设备设施、相应物资及债权债务等情况分别进行了妥善处理,请求某工商局 对某酒店进行注销登记,并承诺某酒店注销后的一切债权债务由其承担。 2002 年1 1 月26 日,某工商局核准对某酒店的注销登记。 因陈某、张某、杨某未能清理某酒店的财产,偿还沈某的借款息,某实业公 司亦未偿还余下的借款本息,沈某认为某实业公司和陈某、张某、杨某存在侵害 其债权的行为,主张他们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此后,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 四被告向沈某一次性偿还借款182861 元及利息。 [案情分析] 本案的焦点问题是未进行清算就向有关部门申请注销企业法人,对被注销的 企业法人的债务,应由谁承担? 1.某实业公司作为承包人和注销申请人的责任。本案借款系在包时产生,虽 借款系以某酒店名义所借,在某酒店已被注销的情况下,某实业公司亦应对此承 担偿还责任。而在过错责任上,《民法通则》第106 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 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 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 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合同法》第107 条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 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某实业公司在向工商局办理企业法人的注销登记手续时,书面声 称其已对债权债务进行了妥善处理,并承诺对某酒店的一切债权债务承担责任, 导致该企业法人被注销,造成的债权得不到清偿,某实业公司明显存在主观过错, 其上述行为与所受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某实业公司应当就该企业的上述债务 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的范围是没有得到清偿的全部债务。 2.某酒店的股东陈某、张某、杨某在本案中的责任。陈某、张某、杨某某酒 店的股东,亦是该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应对该公司承担清算义务。尽管沈某主张 清算义务人陈某、张某、杨某存在侵害其债权的行为,但沈某并未举证加以证明, 其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应当支持。 借款合同的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能否得到支持? 苏州某塑料制品公司向沈中借款50 万元,双方签订了 《借款合同》。后塑料 制品公司法定代表人温某个人向沈中归还了这了该笔借款,沈中于是将50 万元 债权转让给温某,公司随后也出具了 《承诺函》,对向沈中借款的事实予以确认。 温某根据债权已经转让的事实要求公司归还50 万元欠款,经多次协商未果,温 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塑料制品公司归还50 万元借款。 本案的主要焦点在于债权转让的问题。所谓债权转让,是指不改变债的关系 的内容,债权人将其债权移转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 我国《合同法》第79 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 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 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80 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 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债权转让的构成要件如下:第一,应当有有效的债权存在。 债权转让,须以债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所以转让的债权应当是为法律所认可的 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债权。若债权人让与的债权为无效或不存在,则债权转让也 无从谈起。第二,债权转让须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债权转让为处分行 为,转让人应真正享有债

文档评论(0)

tianya189 + 关注
官方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认证主体阳新县融易互联网技术工作室
IP属地上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2420222MA4ELHM75D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