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第六章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ppt

经济法第六章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ppt

  1. 1、本文档共3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 规定》 (1)投 资总额在 300 万(含 300 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 7/10; (2)投资总额在 300 万美元以上至 1000 万(含 1000 万)美元的,注册资本 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 1/2,其中投资总额在 420 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 低于 210 万美元 第十九页,共三十九页。 ;(3)投资总额在 1000 万美元以上至 3000。万(含 3000 万) 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 2/5,其中投资总额在 1250 万美元以 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 500 万美元; (4)投资总额在 3000 万美元以上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 1/3,其中投资总额在 3600 万美元以下的,注 册资本不得低于 1200 万美元。 合营企业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执行此规定的,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 第二十页,共三十九页。 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在合营期内不得减少,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批机构批准。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可以转让,转让时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批准。合营他方对转让方的出资额享有优先购买权。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一页,共三十九页。 * (二)合营各方的出资比例 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对出资比例的上限未作规定。合营各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二十二页,共三十九页。 * (三)合营各方的出资方式 合营各方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 作为外国合营者出资的机器设备或其他物料,必须符合一定条件。 作为外国合营者出资的工业产权或专有技术,必须符合一定条件。 外国合营者以工业产权或专有技术出资的,应提交该工业产权或专有技术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三页,共三十九页。 作为外国合营者出资的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应当是合营企业生产所必需的。 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的作价,不得高于同类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当时的国际市场价格。 第二十四页,共三十九页。 * (三)合营各方的出资方式 用实物或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必须符合我国法律对这些出资的有关规定,由合营各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聘请各方同意有权进行资产评估的机构对其评估作价,核实财产。 合营各方应当以自己所有的现金和自己所有并且未设立任何担保物权的实物、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等作价出资,且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第二十五页,共三十九页。 * (四)合营各方的出资期限 合营各方应当在合营合同中订明出资期限,并且应当按照合营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的出资。合营合同中规定一次缴清出资的,合营各方应当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 合营各方缴付第一期出资后, 超过合营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一期出资期限3个月,仍未出资或者出资不足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会同原审批机关发出通知,要求合营各方在1个月内缴清出资。否则, 原审批机关有权撤销对该合营企业的批准证书。 第二十六页,共三十九页。 合营各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的出资额。逾期未缴或者未缴清的,应当按合同规定支付迟延利息或者赔偿损失。 第二十七页,共三十九页。 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 ?? 第二十条第二款 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首次出资额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余部分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第二十八页,共三十九页。 第六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第一页,共三十九页。 * 一、外商投资企业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利用国外(境外)资金在国内(境内)建立的企业。 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单独投资的企业。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第二页,共三十九页。 1、这类企业的资本部分或全部属于外国投资者。 2、这类企业是依照中国法律,经中国政府批准,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即具有我国国籍的中国企业。 第三页,共三十九页。 * 二、外商投资企业的种类和法律地位 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2、中外

文档评论(0)

虾虾教育 + 关注
官方认证
内容提供者

有问题请私信!谢谢啦 资料均为网络收集与整理,收费仅为整理费用,如有侵权,请私信,立马删除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8012026075000021
认证主体重庆皮皮猪科技有限公司
IP属地重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500113MA61PRPQ02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