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6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bY??A□???□???ǖ???A□
张晨
?中翰税务集团
“科创型”企业享受优惠需关注事项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培训与后续事项管理
研发加计常见问题答疑
1
PART
“科创型”企
业享受优惠需关注事项
1 税收新政下,“科创型”企业享受优惠需关注哪些事项
序号优惠事项
序号
优惠事项
具体说明
操作难度
1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发生符合条件研发支出,额外再抵75%、100%的企业所得税, 企业亏损也可抵以后盈利时的企业所得税。
需符合优惠 条件,并按 规定完成认 定及资料准 备(涉及), 如后期税务 机关发现不 符合优惠条 件,涉及少 缴税款18.25%滞纳
金
2
技术开发、转让等服务免税
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20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20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企业所得税税率由25%直接降至15%。
4
双软优惠
软件企业盈利前两年免企业所得税,盈利三到五年减按12.5%征收 企业所得税;重点软件企业盈利前五年免税,接续年度10%。
销售软件产品增值税率3%,对外仍可开具13%增值税发票。
1税收新政下,“科创型”企业享受优惠需关注哪些事项
1
税收新政下,“科创型”企业享受优惠需关注哪些事项
2
2
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应如何享受?
加大企业创新激励力度。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持续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深
。化产学研用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促进创业投资发展,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升科技中介服务专业化水平。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力度,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完善设备器具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这相当于国家对企业创新给予大规模资金支持。要落实好各类创新激励政策,以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培育壮大新动能
。
1税收新政下,“科创型”企业享受优惠需关注哪些事项
1
税收新政下,“科创型”企业享受优惠需关注哪些事项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
国科发政〔2017〕115号
第六条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
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1税收新政下,“科创型”企业享受优惠需关注哪些事项
1
税收新政下,“科创型”企业享受优惠需关注哪些事项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
国科发政〔2017〕115号
第八条 符合第六条第(一)~(四)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一)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二)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三)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1税收新政下,“科创型”企业享受优惠需关注哪些事项
1
税收新政下,“科创型”企业享受优惠需关注哪些事项
1 税收新政下,“科创型”企业享受优惠需关注哪些事项
1税收新政下,“科创型”企业享受优惠需关注哪些事项
1
税收新政下,“科创型”企业享受优惠需关注哪些事项
3
3
技术转让免税优惠扩围?需满足哪些条件?
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定区域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61号
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科委,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根据国务院有关批复精神,现就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定区域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通知如下:
一、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定区域内注册的居民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20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定区域包括:朝阳园、海淀园、丰台园、顺义园、大兴一亦庄园、昌平园。
二、本通知所称技术,是指专利(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其中,专利是权 利人依法就发明创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 联合国贸易发展委员会-国际贸易统计与趋势2021(英)-35页.docx
- 联合国贸易发展委员会-贸易政策的主要统计和趋势2021(英)-35页.docx
- 流媒体的下一步行动 Streaming’s Next Act Aggregators to play a starring role in making consumers happier -埃森哲.docx
- 美国电力系统演变和基础设施发展的情景(英)-122页.docx
- 农林牧渔行业2021年业绩前瞻:养殖板块业绩承压,种业板块边际改善.docx
- 汽车:春节等因素带来环比扰动,不改长期向好趋势 ——2022年2月汽车数据解读&投资展望-海通证券.docx
- 轻工制造行业专题研究:《电子烟管理办法》出台后,中国电子烟行业将如何发展?_2022-03-21_天风证券.docx
- 荣昌生物 -已具备 biopharma雏形的国内大分子创新药企, 产品海外商业化可期.docx
- 上市公司数字化转型白皮书(2020年).docx
- 社零增速超预期,可选消费恢复良 好,2 月酒店RevPAR 环比改善20220321 -中信建投.docx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