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xx化工厂自查报告.doc

  1. 1、本文档共3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徐州xx化工厂粉剂颗粒分装项目自查报告 PAGE PAGE II 目 录 TOC \o 1-3 \h \z \u 1总论 1 1.1自查报告由来 1 1.2编制依据 2 1.3 评估目的及评估重点 4 1.4评估范围及重点保护目标 4 2选址情况分析 6 2.1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 6 2.2项目所在县(市)、区生态环境质量同比改善情况 7 3工程现状分析 10 3.1项目概况 10 3.2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12 3.3主要污染工序 13 4污染防治措施及运行情况 16 4.2废水治理措施、达标情况 16 4.3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达标情况 17 4.4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相关规定执行情况 17 4.5噪声治理措施、达标情况 18 4.6污染防治措施评估结论及改进措施 18 5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情况 20 5.1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估因子筛选 20 5.2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20 5.3污染源监测及达标分析 22 5.4有资质第三方监测机构监测报告 25 6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 26 6.1排污总量控制对象 26 6.2排污总量控制分析 26 6.3总量控制平衡途径及完成分析 26 7环境风险评估 28 8环境管理情况 29 8.1排污费缴纳情况 29 8.2信访投诉情况 29 8.3环境监测情况调查 29 8.4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制度改进措施 29 9评估结论及改进措施 30 9.1项目概况 30 9.2评估结论 30 附 件 附件1:环境现状监测报告; 附 图 附图1.4-1:项目周围500m土地利用示意图; 附图2.1-1:项目所在位置地理位置图; 附图2.1-2:徐州市区铜山区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图; 附图3.1-1: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PAGE \* Arabic 13 1总论 1.1自查报告由来 徐州xx化工厂成立于2005年,是一家专业从事农药分装、复配、加工销售的企业。公司厂址位于徐州市铜山区黄集镇高楼村。徐州xx化工厂经过深入研究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投资500万元在铜山区黄集镇高楼村,建设年产900吨杀虫剂项目。该厂于2010年5月建成生产,已取得环境影响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并完成验收。公司后期扩建的粉剂颗粒分装项目未完成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2015年10月20日江苏省环境保护委员会下发文件《关于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苏环委办〔2015〕26号)和2015年11月17日徐州市环境委员会下发文件《关于做好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的通知》(徐环委办[2015]9号),徐州xx化工厂粉剂颗粒分装项目符合“三个一批”中“登记一批”类,建设项目内容与“三个一批”文件相符性分析具体见表1.1-1。 表1.1-1 项目与“三个一批”文件相符性分析 “通知”文号 登记一批相关要求 徐州xx化工厂粉剂颗粒分装项目与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 备注 苏环委办[2015]26号、徐环委办[2015]9号 选址符合《徐州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管控要求 公司厂址位于徐州市铜山区黄集镇高楼村,根据《徐州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本公司位于郑集河(铜山区)清水通道维护区二级管控区范围内,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废水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管控要求。 详见2.1.2节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其2013年修订本》和《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知道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鼓励类,属于允许类。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 污染物排放达到同行业执行的排放标准 根据江苏雁蓝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污染源监测表明,公司排放的污染物可以达到同行业执行的排放标准。 详见5.3节 根据苏环委办〔2015〕26号和徐环委办[2015]9号文件精神,徐州xx化工厂对照自查,并编制了《徐州xx化工厂粉剂颗粒分装项目自查报告》,请铜山区环保局审查,给予登记。 本次自查现状监测委托江苏雁蓝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本单位厂界噪声及排放废气进行监测。 1.2编制依据 1.2.1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规、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

文档评论(0)

zt3345678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