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职业技能鉴定资格审查有关政策规定.docVIP

职业技能鉴定资格审查有关政策规定.doc

  1. 1、本文档共1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PAGE PAGE 3 职业技能鉴定资格审查相关政策规定 为切实做好职业技能鉴定资格审查工作,集团公司根据国家、铁路总公司和集团公司相关文件,整理汇集了各等级职业技能鉴定资格审查相关政策规定,供各单位参照执行。 一、政策依据 (一)国家及铁路总公司规定 1.《国家职业标准》 2.《铁路高技能人才工作实施办法》(铁劳卫[2006]236号) 3.关于明确规范动车组有关工种职名的通知(劳卫组函[2007]59号) 4.《全路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办法》(铁劳卫函[2009]100号) 5.《铁路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程》(铁劳卫函[2009]162号) 6.《铁路职业技能培训规范》(铁劳卫[2010]75号) 7.《关于批准崔宝山等1810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通知》(劳卫组函[2011]81号) 8.《中国铁路总公司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聘任管理办法》(铁总劳卫[2016]182号) 9.《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开展铁路技能人才岗位聘任制改革试点的通知》(铁总劳卫函[2017]535号) 10.《中国铁路总公司劳卫部关于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劳卫组电[2017]118号) 11.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公布《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劳卫[2017〕338号) 12.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公布《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劳卫[2017〕339号) (二)集团公司规定 1.《上海铁路局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上铁劳卫发[2011]57号) 2.《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技能鉴定部分规定的通知》(劳工函[2012]9号) 3.《关于进一步明确持证上岗有关事项的通知》(劳工函[2012]113号) 4. 《上海铁路局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上铁劳卫[2013]153号) 5.《上海铁路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岗位星级管理的指导意见》(上铁劳卫[2015]639号) 6.《上海铁路局关于表彰2016 年度路局职业技能竞赛优秀选手的通知》(上铁劳卫函[2017]108 号) 7.《上海铁路局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聘任管理实施办法》(上铁劳卫[2016]583号) 8. 《上海铁路局关于实施铁路工匠引领工程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上铁劳卫[2017]309号) 9.《上海铁路局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上铁劳卫[2018]99号) 10.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明确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上铁劳卫函[2018]327号) 11.《上海铁路局关于上报上海铁路局关于实施技能人才岗位聘任制改革工作的意见的函》(上铁劳卫函[2017]1198号) 12. 劳卫处运输处关于印发拓宽晋升车站值班员渠道会议纪要的通知(劳定函[2018]104 号) 二、报名条件和证明材料 (一)基本条件和相应报名材料 1.初级(五级) 新职人员参加职教部门组织的岗前资格性培训合格《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技能鉴定部分规定的通知》(劳工函[2012]9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技能鉴定部分规定的通知》(劳工函[2012]9号) 材料:岗前资格性培训合格证明或《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2.中级(四级) ⑴当年新进全日制中专(职)及以上毕业生见习期满或见习期内参加职教部门组织的岗前资格性培训合格,可报名参加中级职业技能鉴定《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技能鉴定部分规定的通知》(劳工函[2012]9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技能鉴定部分规定的通知》(劳工函[2012]9号) 材料:全日制中专(职)及以上毕业证书和《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或《铁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⑵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4年及以上《国有职业标准》。 《国有职业标准》 材料:本职业(工种)初级职业资格证书、《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和从事本职业4年以上年限的人事通知。 3.高级(三级) ⑴当年新进全日制大专(高职)及以上毕业生,且已取得本职业(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见习期间参加职教部门组织的岗前资格性培训合格,可报名参加高级职业技能鉴定《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技能鉴定部分规定的通知》(劳工函[2012]9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技能鉴定部分规定的通知》(劳工函[2012]9号) 材料:全日制大专(高职)及以上毕业证书、本职业(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⑵取得本职业(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5年及以上。 材料:本职业(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和从事本职业5年及以上年限的人事通知《国家职业标准》、《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开展铁路技能人才岗位聘任制改革试点的通知》(铁总劳卫函2017-535号)。2009-2017为3年。。 《国家职业标准》、《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开展铁路技能人才岗位聘任制改革试点的通知

文档评论(0)

181****2496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