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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1.020
C 50
DB32
江 苏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2/T 3545.3—2021
血液净化治疗技术管理 第 3 部分:血液净化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培训规范
Standards for blood purification therapy—Part 3: Standard practice for professional training the medical staffs in blood purification center
2021 - 05 - 14 发布 2021 - 06 - 14 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2/T 3545.3-2021
DB32/T 3545.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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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前??言 II
范围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总体要求 1
培训机构要求 2
分级培训要求 2
培训方式 3
培训内容 3
培训考核 3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可供选择的培训内容提纲 4
前??言
DB32/T 3545《血液净化治疗技术管理》目前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血液净化治疗机构感染管理规范;
——第2部分:血液透析水处理系统的质量控制规范;
——第3部分:血液净化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培训规范;
——第4部分:血液净化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规范。本部分为DB32/T 3545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20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南通大学附属医院、江苏省省级机关医院、南京鼓 楼医院、江苏大学附属医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俊伟、方丽、叶红、庄冰、陈燕、蒋春明、何建强、戴厚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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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净化治疗技术管理 第 3 部分:血液净化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培训规范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血液净化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的培训目的与要求、培训机构资质、培训对象的资质与要 求、培训阶段与方式、培训内容与考核等。
本部分适用于从事血液净化治疗医护人员的岗位规范化培训。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版)适用于本文件。
GB/T 13074 血液净化术语
WS/T 311 医院隔离技术规范
WS/T 312 医院感染监测规范
WS/T 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
江苏省血液净化技术管理规范 苏卫办医政〔2019〕26号
江苏省血液净化中心(室)建设管理规范 苏卫办医政〔2019〕26号
总体要求
培训目的
通过对血液净化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进行系统的理论知识、技能操作、质量控制和相关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等培训,使其具备血液净化治疗及质量控制的专业知识,并能够承担血液净化治疗的业务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
培训要求
江苏省血液净化培训基地或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认证的血液净化培训基地的医疗、科研、教 学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的血液净化培训负责。
江苏省血液净化培训基地或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认证的血液净化培训基地需落实血液净化培 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并定期核查培训效果。
江苏省血液净化培训基地或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认证的血液净化培训基地需建立一支能够胜 任血液净化治疗培训的教学与考核任务的师资队伍。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及其指定的部门或机构应负责定期督促并协助培训基地做好血液净化医 护人员的培训工作。
血液净化治疗培训的教学人员应具有较好的理论素养,熟知血液净化的规则、规范、标准和指 南,且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血液净化培训基地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血液透析中心基本标准》、《血液透析中心管理规范》和本指南的要求制定培训人员的岗位培训计划、培训大纲,编 写或指定培训教材,课程设置应符合专业人员岗位要求,有培训记录及考核结果,考核合格颁发岗位培 训证书。
培训机构要求
培训机构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为江苏省血液净化培训基地或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认证的血液净化培训基地;
有相应的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
具备能完成培训任务的高级职称医师和护师;
具备能完成培训任务的高年资(从事血液净化专科工作十年以上)工程师;
具备进行培训所需的场所、设施、设备。
培训机构应建立课程培训档案和个人培训档案。课程培训档案需记录包括每次培训的教学人员、课程名称、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简况、考核方式、内容和成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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