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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工程创优研讨班(保障性住房工程创优)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陈思清一、什么叫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相对应的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view/30853.htm廉租房、/view/30841.htm经济适用房和/view/4715384.htm政策性公共租赁房、危改房、农转居等构成。也包括在一些林区、垦区、煤矿职工的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游牧民定居工程。 二、保障性住房特点 社会保障性住房是我国城镇住宅建设中较具特殊性的一种类型住宅,它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政府统一规划、统筹,提供给特定的人群使用,并且对该类住房的建造标准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给予限定,起社会保障作用的住房。社会保障性住房制度也就是在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流通等具体实践中形成的制度。 三、保障性住房的创优 根据“十二五”规划全国城镇将建设3600万套保障性安居房。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十分重视,这是一项民心工程,对社会的稳定起关键作用。 1、2011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建保【2011】69号《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 2、2011年中国建筑业协会发出【建协2011】37号文件“关于在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加强质量管理开展创建精品工程活动的通知”对保障性住房创国家级优质工程提出了有关规定。 一是:本着“申报条件适当放宽、复查评审标准不降、开展评优表彰优先”的原则。 二是:凡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创建“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和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复查工作细则(试行)》组织实施;坚持事先策划、明确创优目标、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强化施工过程控制。特别是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须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或地方协会组织专家组进行不少于两次的中间质量检查和评价。做到精心组织、精心施工、粗粮细做、一次成优。 2012年3月19日接中建协“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参评鲁班奖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参评鲁班奖依据“鲁班奖评选办法”和复查细则有关规定。 第二,参评面积适当降低,非住宅小区内单体工程为1万平方米及以上,住宅小区或小区组团为3万平方米及以上工程。 第三,参评工程装修到位,水电设备配套齐全,满足入住条件,入住率达到40%以上。 第四,参评工程做到粗粮细做,在确保工程质量水平同等的前提下,优先考虑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入选。 第五,凡计划在2012年以后参评鲁班奖保障性安居工程,需在开工时,由申报单位填写预报表,推荐单位签署意见,报中建协备案,在安排年度建议指标时优先考虑。 3、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发出中施企协字【2012】7号文件《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管理的倡仪书》的通知,其核心内容:参与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的相关企业进一步加强质量责任意识,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切实把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为质量过硬、人民群众满意、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惠民工程。 中施协开展评选保障性住房质量管理奖,并于2012年3月12日出台了《保障性住房质量管理指南》的通知,管理指南对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保修都作了条文规定,共计48个条文内容。网上可以下载。 4、 2011年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发出了浙建管【2011】21号“关于鼓励保障性安居工程积极开展创优夺杯活动的通知”。对浙江省承建的3000万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创优作出了四点规定。 一是:全省承担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企业都要在工程开工前将保障性住房列入创省标化工地和创优夺杯计划。 二是: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地质量监督机构、各级协会都要给予企业在保障性住房创优中给予支持、指导和服务。 三是:对保障性住房申报“钱江杯”和省标化工地可适当降低工程规模,即实施集中开发建设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群体项目;或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项目。(2012年钱江杯申报规模已明确按此申报) 四是:对保障性住房申报钱江杯和省标化工地不受分配指标限制,要参评工程同等质量、安全水平的前提下,首先考虑保障性住房工程。 5、 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执行住建部、中建协、省建筑业管理局对保障性住房创优的相关规定,并借这次研讨班机会向各企业在保障性住房创优过程中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承担保障性住房建设基本建设程序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2)明确保障性住房创优目的“保证结构安全、满足使用功能、解决住房质量通病” (3)加强工程质量细部节点,以粗粮细做的原则。(屋面、管道井、烟道、落地窗的防撞措施、地下设备用房、室外散水,残疾人坡道、沉降观察点)。 (4)做好技术资料收集工作,技术资料必须具有真实性和可追溯性。包括工程影像资料与一户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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