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上市公司+PE〞模式并购基金风险要点分析
在与私募基金合作过程中,如何将上市公司熟谙自身及上下游产业、私募基金较强的资本运作才能在并购基金运营中形成合力,是并购能否最终实现双赢的关键。
从目前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设立并购基金的境遇来看,主要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合作举行优化:
决策机制
风险要点:
目前大多数并购基金参考了传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内部合作模式,但由于上市公司的参与、上市公司收购标的公司为主要备选退出渠道等特点,并购基金过于依照传统私募股权基金模式,各合伙人相关权利、义务的商定是缺乏以保障各方权益以及防范风险。因此并购基金应当在决策机制方面举行更有针对性的商定。
虽然?合伙企业法?并未强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务必设置合伙人大会,但对合伙人职责以及合伙企业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合伙企业的名称等事项,应当由合伙人大会作出决议。
优化方式:
不少并购基金参考有限公司股东会的表决机制,即按照出资比例来决策所议事项。而上市公司在并购基金中的出资比例往往很低,无法实质影响到合伙企业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合伙企业的名称等事项。另外,有些基金的合伙协议商定,经认缴或实缴出资额占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比例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修改合伙协议。假设上市公司认缴或实缴出资额缺乏三分之一,那么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机制可能被基金管理人和优先级资金提供方通过修改合伙协议的方式废止。
不同于一般性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上市公司方虽然仅为有限合伙人,但并购基金之设立目的,很大程度上是围绕上市公司需求开展并购。所以,基于防范对上市公司可能存在的不良影响和潜在风险,在合伙人大会表决机制上,上市公司应当在某些特定事项上具有更加表决权。
上市公司优先收购权、有条件的回购义务
风险要点:
目前大多数并购基金都会设置上市公司优先认购标的企业的条款,从上市公司角度启程,设立并购基金的目的是围绕上市公司有意进展的产业举行投资,因此,并购基金收购目标企业的股权后,上市公司理应对目标企业拥有优先收购权。
从权利、义务对等角度启程,既然设立并购基金的目的是围绕上市公司有意进展的产业举行投资,上市公司具有对目标企业的优先收购权,那么上市公司应当具有对应的义务。因此,平衡优先认购权和回购义务成为投资者实际上最为关注的要点。假设上市公司在设立并购基金时即承诺将最终收购标的企业,那么可能由于标的企业最终进展态势不符合证监会要求,或者上市公司自身战略转型等因素未能实现收购标的企业,上市公司需要承受违约风险。因此并购基金的设计应当更合理地回避和防范该风险。
优化方式:
因此笼统规定上市公司优先认购权和回购义务显得不够严谨。在上市公司优先认购权对应的义务承受方面,可以考虑由上市公司大股东或实际操纵人为优先级投资人提供根本收益担保。并购基金投委会表决同意收购标的企业,是并购基金整体意志的表达,不应当认定为是上市公司单方面的决定,相应地,也不应当当然要求上市公司承受回购义务。
假设并购基金投委会表决工程投资时,上市公司同意投资,而其他委员不同意投资,为了实现围绕上市公司并购需求开展并购活动的宗旨,除上市公司大股东或实际操纵人为优先级投资人除提供根本收益担保外,假设上市公司承诺将有条件的回购标的企业,那么并购基金应当按照上市公司的意愿举行投资,否那么并购基金的功能未得到表达。
至于附条件的回购义务,上市公司可以基于标的企业预计盈利状况、合规程度、业务进展态势等设定其收购的条件,一方面可以保证风险可控,另一方面对基金管理人投后管理也提出了实质性要求,促使基金管理人精心投资,积极提升标的企业价值。如此,那么并购基金的价值回到通过投资才能、资源对接、资金募集、标的企业价值挖掘和提升来实现,而不是单纯凭借上市公司收购为退出渠道,通过二级市场套利来获取收益。
职责划分
并购基金浪潮掀起,即是由于上市公司具有相关产业阅历和社会公信力,而专业的基金管理人那么具有投资阅历和募资才能。如何将二者各自的作用合力发挥至最正确,就需要明确各自的职责划分。
工程投资
目前大多数并购基金关于基金管理人、有限合伙人的职责划分都是参考一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模式,不同于一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并购基金作为主要围绕上市公司有意并购的产业举行投资的专项基金或定向基金,所投资目标企业很大的可能是转让给上市公司。
因此,将上市公司纳入投资工程管理中,能很好地将上市公司的资源、阅历及社会公信力利用起来,有利于发挥上市公司行业和管理阅历,同时上市公司也能深入工程中,有利于后续并购的判断和开展。总之,应当将工程投资概括执行的工作交由基金管理人和上市公司共同完成,共同共享管理费。
投后管理
不少人认为并购基金实际仅为上市公司收购标的企业过程中的“过桥方〞,既然退出渠道已经锁定,投后管理只是一个形式。实际上,从目前令人瞠舌的实际业绩远低于并购利润承诺数现
文档评论(0)